要有一种奉献精神
孙大午,河北省徐水县大午集团创始人,他是一个农民企业家。《中国企业家》杂志2005年第3~4期以“孙大午——我没有孤独的感觉”为标题,对其进行了报道,讲他是“一个特立独行,用充满社会福利的思想去改造自己周围的社会的人”。
1985年,在河北省徐水县一个非常贫苦的地方,孙大午的妻子刘惠茹以每亩六元的价格承包了一片荒地,从此,开始了大午集团的拓荒期。承包后第一年,即1986年就挣了一万元。他妻子非常高兴,就把票子一张一张地数给母亲看。
因为当时万元户是非常少的。第二年,挣了十几万,他妻子就买了一个保险柜把钱锁起来。当时的孙大午还在徐水县农业银行工作,月工资才有五十元钱。但当钱挣到几百万元后,夫妻俩就开始考虑“这钱花在哪儿。”
因为钱挣到一定程度,就感到对钱一点兴趣都没有了。当资产达到二千万元的时候,孙大午就感到钱已经不是自己的了,而是社会的了。
2004年11月,孙大午在天津南开大学演讲中,讲了自己这样的一个“大午城”梦:“这是一个祥和的社区。在这个祥和的社区里,聚集着一万人口,就业人口3000~5000人,产值三至五个亿。这是一块净土,一个好人相聚的地方。”
有人说他这是“庸人相聚”。孙大午说:“你说对了,你知道什么是好人?好人就是庸人、平常人。平常人干平常事,这就是人间正道。而这也肯定是人间伟业。为什么?你看我搞了20年了,你看我亏损过吗?你看我产品卖不出去了吗?你们发愁的事我不发愁。”
“过去,我们光批评资本家,没当过资本家怎么知道资本家在想什么?我在想私营企业不姓私。”
当他两个弟弟来他集团工作的时候,孙大午对他俩说:“要想发财就别到这里来。我这里搞的是共同致富。只有把这个庄带富,把这个乡带富,乃至把整个徐水县带富才是能人。”
现在,大午集团财产所有权还是属于孙大午个人的,就是他的弟弟——大午集团董事长孙二午也不拥有股份。财产所有权虽然属于他个人,但他与其他工人一样,只领工资,吃住与其他普通人无异,甚至比别人更为节俭。
这一点在孙大午父母那里也得到了证实。他母亲说:“他经常是早上稀粥,晚上面条。他自己说自己多吃一口也长不高长不胖,不如让大伙吃了。”
孙大午父亲说:“他没有忘记自己是怎么长大的。”
孙大午的理想,就是让自己周围的还比较苦难的村民共同富裕。所以,他喊出的口号是:“能挣钱的不一定是企业家,为国为民的才是企业家。”
孙大午在《我的反思——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之路》一文中还写道:“‘大午之路’证明:在贫穷落后的地方,给人们一个劳动的空间是可以致富的。假如再少些关卡,会发展得更好。”
目前,在孙大午的“大午城”里,一个3000人的学校已经起来了,超过了县级中学。另外,宾馆、医院、公园也都建起来了。至于“大午城”将来发展成什么样子,用孙大午的话说,他也把握不了。但他相信按照这条路走下去,“大午城”会发展得更好。
现在,孙大午办公室每天夜晚十一、二点还亮着灯光。因为他感到要看的书简直是太多了,还要上网、学习英语什么的。他也知道按照目前的方法自己的企业“根本不可能搞大”,所以,他要继续进行探索。
孙大午的“大午城梦”似乎仍然带有空想社会主义“乌托邦”的色彩,但从中你也能够看到一个农民企业家的胸怀和对未来社会模式的一种探索。
1958年,河北省徐水县的“大跃进”“浮夸风”是刮得比较厉害的地方。今天,孙大午的“大午城梦”,也可能有人与那时的大跃进、浮夸风联系起来。但是,不管怎么说,他提出来的“能挣钱的不一定是企业家,为国为民的才是企业家”的近似格言和坚定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举措还是很值得佩服的。
从孙大午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些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民企业家”的新特点,那就是奉献的精神。“大午城梦”是一个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至今也不是还在探索吗?我们期望孙大午能够探索出一条共同致富的路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