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落齿》精选经典唐诗鉴赏
韩愈
去年落一牙,今年落一齿。俄然落六七,落势殊未已。
余存皆动摇,尽落应始止。忆初落一时,但念豁可耻。
及至落二三,始忧衰即死。每一将落时,懔懔恒在己。
叉牙妨食物,颠倒怯漱水。终焉舍我落,意与崩山比。
今来落既熟,见落空相似。余存二十余,次第知落矣。
倘常岁一落,自足支两纪;如其落并空,与渐亦同指。
人言齿之落,寿命理难恃,我言生有涯,长短俱死尔。
人言齿之豁,左右惊谛视,我言庄周云:木雁各有喜。
语讹默固好,嚼废软还美,因歌遂成诗,持用诧妻子。
《落齿》诗是“以文为诗”的一个典型。
这首诗完全不用一般人所熟习的诗的修辞。除了押韵和五言句这两个诗的特征外,可以说全是散文的表现法。诗的头四句写牙齿一个又一个脱落的情况。五六句叙述已习惯落齿的心态,又落了一个,和上一个差不多,现在还留余二十多个,也有了思想准备,知道它们会得一个一个地落掉。如果经常是每年落一个,那么还可以支持20年。如果一下子全部落光,那么,和慢慢地落也是一样。第七绝说:有人说,牙齿在掉了,看来生命也靠不住了。我说:人生总有一个尽头,寿长寿短,同样得死。第八绝说:有人说:牙齿落空了,左右的人看了也会吃惊。我说:庄子有山木和鸣雁的比喻,山木因不中用,故得尽其天年;雁因为能鸣,故得免于被杀,要知有才与无才,各有好处。我的牙齿落光了,说不定也是喜事。第九绝说:落了牙齿,说话多误,那么就经常缄默也好。没有牙齿,不能咬嚼,那么就专吃软的东西,也同样味美。最后两句是结束:因为歌咏落齿,就写成了这首诗,用它来给老妻和孩子们读读,让他们惊笑。
全诗只用了一个《庄子·山木篇》里的典故,此外没有必须注释才能懂的辞句,我们演译为散文,宛然是一篇很有趣味的小品文。作者不因落齿而消沉,对人生的态度,仍然是积极的。
这样的题材,这样的表现方法,在初、盛唐诗中,确是不曾有过。因此,韩愈的诗和文,在同时代人的心目中,都被认为是一种怪诞的文学。他的门人李汉在《昌黎先生集》的序文中说: “时人始而惊,中而笑且排。”始而惊讶,继而讥笑,最后便大施攻击。但韩愈并不动摇,他坚守他的原则:第一,不用陈辞滥调(“惟陈言之务去”)。第二,有独创的风格(“能自树立”)。他说:“若皆与世浮沉,不自树立,虽不为当时所怪,亦必无后世之传也。” (《答刘正夫书》)用今天的话来说,他的创作是为将来的。
韩愈所倡导的古文运动,是在复古的口号下实现革新的目的,所以他的第一个原则是“师古”,要向古圣贤人学习。学习些什么呢?他说:要学习古人的意,而不是学习古人的文辞。(“师其意,不师其辞。”)什么是古人之意呢?就是“务去陈言”和“能自树立”。他的一部分诗,虽然当时人以为怪,其实还是远远地继承了汉魏五言诗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