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英》

耆英(1787—1858),字介春,清太祖努尔哈赤二弟穆尔哈齐第九子祜世塔的后裔,永字辈,隶满洲正蓝旗。自幼聪颖过人,称为京城才子,仕途得意,从宗人府主事、理事官,历任山海关监督、崇文门监督、太仆寺少卿、副都统、都统、内务府大臣、宗室总族长、经筵讲官、国史馆清文总校官,兵部、工部、户部侍郎、步军统领,理藩院、礼部、吏部、户部、工部尚书,协办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等职。是道光朝“历五部之权衡,掌九门之莞钥”的重臣。道光二十年 (1840) 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后,英军进犯江宁 (今南京),耆英于二十二年(1842)出任广州将军兼钦差大臣,受全权赴江苏与英国代表璞鼎查谈判,被迫接受英方提出的条件,签订《南京条约》。是年任两江总督兼管苏、浙、闽善后通商事宜。二十三年(1843)与英国在香港签订《五口通商章程》,继而签订《虎门条约》。二十四年(1844)调任两广总督,与美国签订《望厦条约》,与法国签订《黄埔条约》。二十八年(1848)离粤回京,任文渊阁大学士。咸丰元年 (1851) 咸丰皇帝即位后被革职。咸丰八年(1858)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奉旨赴天津交涉,英公使额尔金、法公使葛罗拒绝接见。耆英奏请“面陈机宜”,随即回京。咸丰帝以其“不候朕旨”、“擅自回京”为由,赐其自尽,是年72岁。道光二十八年 (1848),耆英由广州回京述职入觐,广东官员、名流作绘图送行,耆英遂作此诗。该诗反映了当时与英国谈判后的广东形势及清朝官员对鸦片战争前后的历史回顾和看法,为研究鸦片战争史的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