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歌·献陈名夏诗》原文与赏析
诞日常时一样闲,放衙兀坐比深山。百僚怀刺逡巡去,惟有新诗手自删。
封建官吏大多贪赃枉法,民间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又有 “灭门太守,破家县令”之说。在各级官吏的压榨下,民力疲弊,社会凋残,长期徘徊不进,社会发展十分缓慢。但是,也有个别清官,多少讲些礼法道德,尽管那也是为维护封建统治服务,毕竟比赤裸裸的压榨略胜一筹。这为数极少的清官,便成为人们膜拜的对象,本诗所咏写的,正是这样一名清官。胡思敬《九朝新语》云: “溧阳陈名夏既登揆席,毅然以澄清流品、奠安黎元为己任。尝生日,门庭寂然。有客献诗云云。”
诗意大略是说,陈名夏虽官居宰相,却没有在过生日时大操大办,而像平常一样冷冷清清。在百官言事退去后,陈独自一人删改自己的诗作。这等淡宕,这等风雅,真将一风流廉吏形象刻画得鲜明而生动。
所谓“揆席”,指相位。查 《清史稿》,陈名夏,字百史,江南溧阳(属江苏)人,明进士,任修撰兼户部尚书,降清后,复原官,后任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授弘文殿大学士(即进相位)。他位居相国,又掌握官吏升降之权,如要作寿的话,自会门庭若市,但 “诞日常时一样闲”,他却并未大铺张,这对封建高级官吏来说,是十分难得的。据冯梦龙《笑史》云,某县令作寿,因其肖鼠,部属送金鼠为贺,他赶紧宣布,下个月他太太又要过生日,太太肖牛,令部属大感为难。此县令贪赃之急,可笑又可恨。但也可见借做寿捞财物,是封建官吏们的拿手好戏。陈名夏不事铺张,无论如何也该肯定。
单就行为讲,陈名夏不办寿是很不简单的,但未必出于他本人心愿。可能因服侍新朝,根基不稳,他不愿搞得太张扬了,以免招嫉恨。可即使这样,他仍因庇护亲属而获罪,乃至被绞,主要根由在于他主张恢复明代发式服制,提出过 “留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这在清朝统治者看来,是触及统治根基的大事,丝毫不容纵怠,陈名夏因此遭嫉获罪。此外,陈虽比较安分,他的儿子则仗势欺人,无恶不作: “居乡暴恶,士民怨恨。移居江宁,占人官园,关通纳贿。名夏明知故纵。”(宁完我 《劾陈名夏疏》,见本传)可见他似乎并非本性清廉,只是形格势禁,不敢公然渎职贪赃而已。可即便如此,也不应一笔抹杀。不管他出于什么动机,未借祝寿之际搜刮民脂民膏,总算尚有良知。
清官冷寂,赃官闹热,自古而然。相传楚国优孟为劝喻楚王爱护清官后代,唱了一首 《慷慨歌》,将贪官与清官的特征对比着作了说明,不妨录以备考: “贪吏而可为而不可为,廉吏而可为而不可为。贪吏而不可为者,当时有污名;而可为者,子孙以家成。廉吏而可为者,当时有清名;而不可为者,子孙困穷被褐而负薪。贪吏常苦富,廉吏常苦贫。”耐得贫穷,不为贵盛眼热,实在很难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