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自视父母官
做公仆还是做父母
传统意义的父母与现代意义的公仆
依法爱民惠民
现代社会,官员是人民的公仆,这是世界范围内形成的共识。但在时下的中国,还不时发生有关为官是“做父母还是做公仆”的争论。之所以这种争论会由来已久,其关键不在提法的差异,而在对内容的解读。倡言“做父母”的“公”强调,做官的人应该把公民看做是自己的儿女,站在父母的角度多为他们着想。倡言“做公仆”的“婆”指出,做官的人应该把自己看做是公民的仆人,凡事以主人的利益为中心。公有理,婆有理?还是公、婆二老皆有理?
“做父母还是做公仆”虽然都是讲做官应该多为大众考虑,但是二者的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有的讲,父母官是封建时代的产物,公仆是现代社会的理念。也有的讲,父母官是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词语,比照并无错。据说在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有个叫孙传芳的大军阀,在听说某某人当上总统后自比为“人民公仆”时,竟哈哈大笑,说:“要是老子哪天能当上总统,一定要做人民的父母官,绝不做公仆。”别人问何故,那家伙竟胡乱解释说,你看那世间做仆人的,有浪费主人物品的,有偷主人衣服的,有骗主人妻女上床甚至逃离他乡的,有几个仆人是在巴心巴肝地为主人着想?而做父母的,哪个不为儿女着想,不盼望儿女个个成龙成凤成为国家民族的栋梁之才?由此看来,在中国这一特定的文化背景下,提法上谁对谁错姑且暂不争论,但是,就社会管理者而言,是以“父母”心还是以“公仆”心对待民众,真还有必要仔细思量,认真推敲一番。
倘是站在官员是人民的仆人角度想,主人们对仆人当有以下几点应考虑:一是工资应尽量给够。够的标准当是:能否满足其正常支出。在此前提下,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还能宽裕些。仆人每天干的脏活累活,急难险重都有,尤其是管理劳动,那是不仅劳力而且劳心的苦差事。至于山洪暴发,火山地震,群体打架斗殴,更是要流血流汗的事。世间有些人不太理解,总以为除了稼穑之苦,狩猎之苦,便都是轻松的事。因而老认为那些“不稼不穑”的家伙,都是百姓身体上的寄生虫。《诗经》中骂官员与今人之骂官员话语别无二致,多使人心寒。网上乱“炒作”的多少个百姓养一个公务员,光那“养”字就会让仆人不舒服。难道谁没劳动,在白吃干饭?二是对仆人的行为,应用制度来规范,要有规矩加以限制。比如,哪些事该办不该办,能办不能办,不能完全放任自流,由仆人自己去决定。比如不能由仆人决定雇多少人,不能由仆人自己做用多少钱的预算。三是对仆人中少数害群之马偶尔为之的小摸小偷行为,除了有纪律惩处,个别时候杀鸡吓猴、杀一儆百外,多数时候还是要以教育劝化为主,有些“主人”动辄呼吁乱世用重典,主观用心也许不坏,但最终问题还是解决不了。
倘是站在官员是民众的父母角度想,官员们则应该处处以父母无私的爱和奉献对待民众。封建时代的皇帝,大都标榜自己爱民如子,也要求属下百官照着自己讲的那样爱民如子。历史上许多流芳百世的官员,大都以此为标准、为起点、为奋斗目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对民众宽容大度、仁慈厚爱,不欺压民众,不与民争利,不倚仗权势危害民众。民众遇到困难或灾难或不法侵害时,敢于挺身而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为民作主。否则,就不如做敢于“回家卖红薯”的徐九经。
父母官意识也好,公仆意识也好,在现代社会,最重要的是树立法治观念。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是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共同理念。各个国家的政要们都强调在宪法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并身体力行。更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倘若以做父母的心理为官时,一定要同时牢记凡为人父母者大都知道的一些道理。比如,子女也是人,也有独立人格,尊严;又比如,由于年龄差异等因素,父母和子女间往往有所谓的“代沟”,要相互接受、尊重并相互理解;还比如,父母亲对儿女的事,不是什么都能管、都该管,都管得了、管得好。总之,不要以为父母是万能的。这样做,一个家庭就会更加和睦,一个社会也许就会更加和谐。而作为个体的人,当然也就个个都会更健康,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