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是人际交往的第一道门,称谓是否得当,直接影响着谈判效果和交际基础。因为看似简单的一声称呼反映了对方身份、地位等综合状况以及对对方的态度和亲疏程度,所以,称呼对方时必须遵循礼貌原则,这也是人际互重的基本原则。人人希望被尊重,合乎礼节的称呼恰是对他人表达尊重的最好也是最简单的方式。
在外事场合,对成年男士一般称“先生”,对已婚女子或有地位女士多称“夫人”,对未婚或婚否不明女士称“小姐”,对部长以上男女官员可酌情称呼“阁下”。
对知识界人士应称职衔,或同时冠以姓氏并加“先生”,如“××律师先生”、“××博士先生”。对神职人员可称职衔,也可同时冠以“先生”,如“牧师先生”。对男女服务员可分别称“先生”和“小姐”。须要特别提醒的是,外国人一般不用行政职务如“某某局长”、“某某校长”、“某某经理”等称呼别人。
称呼外宾时一定准确记住对方姓名,中国人姓名特点是姓前名后,外国人则各有不同,主要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姓前名后,如日本、朝鲜、韩国、越南等国均为此类,不过日本人的姓氏多为双字,如田中、山口等,与日本人交往一般可只称姓,为表示对男士尊敬,可在姓后加“君”,如福田君。二是名前姓后,欧美人(除匈牙利外)和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英语国家、阿拉伯人及泰国人均为此类。英美人士姓名,第一节是本人之名(教名),最后一节为姓氏,中间一节是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名字,也有的是好友或名人之名。比如约翰·斯图尔特·史密斯,即为姓史密斯,名约翰。俄罗斯人姓名一般由三节组成,排序为本人名、父名、家族姓。如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列宁),第一节是本人名,第二节是父名,第三节是姓。西班牙人姓名由三或四节组成,第一、二节是本人名,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简称时,多用第一节本人名和倒数第二节父姓。缅甸人则有名无姓。三是西方女性未婚前使用父姓,婚后改为夫姓,如玛丽·琼斯嫁给约翰·史密斯后,她便被称为玛丽·史密斯太太。四是英美人常有父子、祖孙同名,为加以区分,常在称呼晚辈时冠以“小”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