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点睛之笔】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是一句被经常误读的儒家名言,这句话出自二程的《河南程氏遗书》。
【经典解读】
《河南程氏遗书》中记载了程颐与另一个人的一段对话。有个人问程颐,娶寡妇为妻合不合理,程颐说,寡妇再嫁属于失节,娶失节的人为妻也是失节。那人又问,如果那个寡妇十分贫穷可以再嫁人吗,程颐就说“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从中可以看出,程颐所说的并非专指妇女,而是说男女都不能“失节”。寡妇改嫁是一种失节的行为,男人娶寡妇是把寡妇置于不义之地,属于明知故犯之罪,所以也是失节的行为。程颐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仅仅是就事论事,在当时并未引起重视。北宋名臣范仲淹就鼓励寡妇再嫁,他的儿子纯祜死得早,正巧他的学生王陶的妻子也死了,他就把守寡的儿媳嫁给了王陶。程颐本人也没有遵自己所言,他就曾为一个丧夫的外甥女安排了一桩婚事。即使到了南宋,寡妇再嫁也是常事,甚至离婚再嫁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李清照、唐婉都曾再嫁,在当时也并没有引发争议,甚至连皇帝都不歧视再嫁和改嫁的行为。
然而,这句话在南宋以至元明以后却成为了禁锢妇女行为的枷锁,这明显不符合程颐的本意。朱熹以后,礼教对人的束缚日益加重,“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逐渐成为男权社会压迫妇女的工具,这完全是对思想家本意的断章取义式的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