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哲学

公元5至15世纪欧洲封建社会的哲学。公元5世纪,古罗马奴隶制崩溃,西方开始进入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封建阶级,由教会封建主和世俗封建主两部分组成。罗马教会是西方最大的封建主,是政治上的最高统治者,也是精神生活中的绝对权威。由于基督教神学垄断了整个意识形态领域,自然知识遭到蔑视,哲学成了神学的婢女,甚至一切反封建的思潮也不得不披上宗教的外衣。这一时期哲学的根本任务是用唯心主义和烦琐的逻辑方法为宗教信条作论证。它以彻底的唯心主义、盲目崇拜权威、极端禁欲主义、蔑视自然、运用死板的三段论式进行争辩为特色。

欧洲中世纪哲学来源于教父哲学。它产生于公元2世纪,流传到公元7-8世纪。其主要内容是把古代后期流行的新柏拉图主义、新毕达哥拉斯主义和斯多葛主义同基督教相结合,制定一套神学理论,为封建统治作辩护。教父学的主要代表是德尔图良和奥古斯丁。德尔图良声称“正因为是荒谬,所以我才相信”。奥古斯丁的基督教思想是教父哲学发展的顶峰。他断言上帝从一无所有中创造了世界,论证和发挥了“原罪”和“救赎”学说,宣扬教会高于国家,教权高于王权。这些理论,对后来哲学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

公元8至10世纪,随着教会统治的加强而产生了中世纪哲学的基本派别——经院哲学。经院哲学是在教父哲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更加系统、更加烦琐的神学体系。如果说教父哲学创立了宗教教条,制定出了基督教的神学体系,那么经院哲学的任务,则在于从理论上论证宗教教条,使之更加精致,更能欺骗人民群众,更能适合干封建统治的需要。因此,经院哲学成为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官方哲学。

在经院哲学内部,分为唯名论和唯实论(实在论)两个派别,它们之间的斗争构成了这一时期哲学发展的主要内容。唯名论和唯实论的斗争是围绕着一般(或共相)和个别事物的关系问题展开的。唯实论认为,一般概念是真实存在的,它是存在于事物之先或存在于事物之中的某种精神实体。唯名论认为,真实存在的只是单独的个别事物,一般概念只不过是事物的名称,它或者只是空洞的声音,或者只是从个别事物中引申出来的抽象概念。唯名论和唯实论虽然都属于经院哲学,但是它们的斗争实际上涉及到了一般概念和个别事物之间的关系问题。唯名论肯定个别事物的客观实在性,因此它包含有唯物主义倾向。因此,列宁说:“中世纪唯名论者同实在论者的斗争和唯物主义者同唯心主义者的斗争具有相似之处。”(《列宁全集》第20卷,第185页)唯实论和唯名论的斗争是欧洲封建时代政治斗争的反映。唯实论肯定一般概念的真实性,意味着承认了基督教普遍教义的真实性,因而代表着教会的正统派;唯名论不承认一般概念的真实存在,实际上就表示了对基督教普遍教义的怀疑,暗含着反抗的因素,因而受到官方教会的反对,被视为“异端邪说”。

经院哲学的系统化者是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托马斯的主要哲学活动是利用亚里士多德著作中的唯心主义成份为教会教义进行烦琐论证,建立基督教正统的神学体系。他抬高形式,贬低质料,认为形式是能动的、积极的,而质料是被动的、消极的,只有形式才能使质料成为真实存在。在此前提下,他主张宗教的真理和哲学的真理不是冲突关系,而是形式和质料的关系,以此来反对阿威罗伊主义的二重真理说。他极力为封建的政治统治做辩护,鼓吹封建等级秩序是神创造的、永恒的,罗马教皇是基督的全权代表,教会高于世俗政权,并主张对一切异教进行惩治。

在经院哲学系统化的过程中,由阿拉伯传入的、具有唯物主义倾向的阿威罗伊主义具有很大影响。巴黎大学教授西格尔根据阿威罗伊学说,从亚里士多德哲学中的唯物主义成份出发,否认上帝创世说,主张物质和运动是永恒的、不可创造的;他接受了唯名论的思想,认为没有什么独立存在的物的本性,物的本性必须体现在个体事物的存在中,以此来反对灵魂不死、来世报应等宗教迷信思想;他提出了二重真理论,认为存在着两个对立的真理,即宗教真理和哲学真理,两者都各自有其独立的有效范围。这实际上动摇了神学的独霸地位,为科学和哲学争取了独立发展的地盘。因而他的学说受到正统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之流的强烈反对,他本人也受到宗教法庭的迫害。

当时反对托马斯主义这个正统经院哲学的,还有英国哲学家罗吉尔·培根。他否认一般是独立存在的“实在”,肯定个别事物的客观实在性。但他不同意一般只存在于人的语言和思维中,认为一般是客观存在的,一般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他认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不是超自然超物体的实在,而是千差万别的具体事物。由此出发,他深刻地揭露了经院哲学的盲目崇拜权威、主观主义和矫揉造作的陈腐学风,提倡面向自然、面向经验科学,并把一生中主要的精力用于科学实验和研究自然科学问题。由于时代的局限,他并没有摆脱神学的束缚,他的许多思想常常和宗教搅在一起,但他面向自然、重视经验的倾向,使长期受着宗教神学统治的人们感到面目一新。

13世纪末、14世纪初,欧洲封建社会内部刚刚兴起的工商业阶层反对封建专制的要求日益强烈,英国的经院哲学家、唯名论者邓斯·司各脱(约1265-1308)反映了这一要求,同敌视科学、维护封建专制的神学体系代表托马斯派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他主张神学和哲学分开,认为神学所论证的真理是人的理性无法证实的,哲学不属于神学,它有自己独立的原则。他认为,除上帝之外,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形式和质料构成的。质料是一种独立的、先于形式而存在的绝对实体,它是万物统一的基础,不仅是有形物的基础,而且是精神的基础,他甚至还提出过“物质能不能思想?”的问题。他坚持唯名论观点,认为真实存在的不是一般,而是单个物体,由此出发,他强调认识必须从局部到一般。这些思想,在14世纪经院哲学家奥卡姆的唯名论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奥卡姆(1300-1350)提出限制教会权力和神学范围的思想,主张教会权力和世俗政权分开,互不干涉,教会只能掌管宗教事务,不能干预人间的事情。他认为世俗王权既来自上帝又要经过人民的选择和决定。人民可以按自由意志选择君主,君主不好可以废掉。奥卡姆的唯名论具有彻底的性质。在他看来,具体事物是唯一客现存在的东西,而所谓的一般、形式都只能是存在于人心之中用来表示同类事物的一般的、抽象的“名字”而已,是人“思维活动的结果”。他强调一切知识都来自感觉,其认识论具有唯物主义感觉论的倾向。他认为唯实论者所说的“独立存在的一般”、“实质”、“实体形式”、“隐秘的质”等等都是多余的东西,必须用“经济原则”这把剃刀剃掉,这就是有名的“奥卡姆的剃刀”。

奥卡姆的唯名论从经院哲学的内部反对宗教神学,标志着经院哲学的破产,为文艺复兴时期科学和哲学新高潮作了必要的准备,甚至也为16世纪末、17世纪初英国唯物主义的产生作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