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履园丛话》

中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履园丛话》

清钱泳撰。这是一个清代史料笔记之作,共二十四卷。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举凡典章制度、天文地理、文物典籍、金石书画、诗文词章、人物轶事、社会异闻,以至各地的风俗民情,都有记载。钱泳工书法,善诗画,他的美学思想,反映在《谈诗》、《书学》、《画学》、《收藏》等各卷中。

《丛话》对于诗画的品评标准、作用、以及鉴赏等,都表述了自己的见解。对于诗,他认为是一种高雅的东西,属于上层阶级所有,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谈诗的。他说: “余亦谓诗非帷簿之言,何人不可与谈哉?然不可与谈者却有几等;工于时艺者,不可与谈诗;乡党自好者,不可与谈诗;市井小人营营于势利者,亦不可与谈诗。若与此等人谈诗,毋宁与老妪谈诗也。”对于诗的作用,他认为既要“规风化”,又要“写性情”。但“诗的本教”却“要归于正”。他说:“古人以诗规风化,后人以诗写性情。性情有中正和平、奸恶邪散之不同,诗亦有温柔敦厚、噍杀浮僻之互异。性灵者,即性情也,沿流讨源,要归于正,诗之本教也。”在他看来, “如全取性灵,则将以樵歌牧唱尽为诗人乎?须知笙、镛、筝、笛俱不可废,《国风》、《雅颂》,夫子并收,总视其性情偏正而已。”这里他贬低了“樵歌牧唱”的文学价值,强调的是统治者的道德教育作用。对于诗的风格的形成,他认为是与作者的思想、情感、修养分不开的。他说: “诗言志也,志人人殊,诗也人人殊。各有天分,各有出笔,如云之行,水之流,未可以格律拘也。”谈到诗的风格美时,他以为有的如“松柏之性,傲雪凌霜”;有的如“桃李之姿,开华结实。” “岂能强松柏之开花,逼桃李之傲雪哉!”对于诗的创作,他认为诗的美决定于“理”、 “意”、 “气”。他说:“盖理足则精神,意足则蕴藉,气足则生动。”而三者之间“尤必以气为主,有气即生,无气则死。”他又说: “但气有大小,不能一致。有若看春云之云,舒卷无迹者;有若听幽涧之泉,曲折便利者;有若削泰、华之峰,苍然而起者;有若勒奔蹄之马,截然而止者。倏忽万变,难以形容,总在作者自得之。”这就是说,诗的意境是决定于作者之“气”的。对于咏物诗,他主张诗的自然美。他说:“作诗易于造作,难于自然”,“吾所取者,正为自然也。”又说: “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黏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这与中国画论所提的“妙在似与不似之间”为同一道理。对于绘画,他主张画家应该画他的“习见熟闻”, “家乡面貌”, “各写其本来面目,方入神妙。”他还认为,在画法上的“以刻画为工”、 “以气韵为工”、“以姿媚为工”, “三者皆所难能也。”而画派上的南宗、北宗的互相轻蔑也“皆非也”。他认为“只要有笔有墨,便是名家。”钱泳的观点,对当时专捧士大夫画的美学家,表示了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