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小说修辞学》
韦恩·布斯。布斯是美国文学批评家,芝加哥学派的后期代表人物。 《小说修辞学》于1961年初版,1983年修订再版,被公认为当代小说理论的经典著作,也是芝加哥学派最富有实用价值的批评著作。全书共分三部,第一部是对现代小说理论的剖析和批判,在对各种理论的批评中作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二部主要用来探讨传统小说技巧的理论问题;第三部则是对现代小说技巧的研究。
布斯首先分析了现代小说理论的两个基本概念:展示与讲述。这是作家叙述故事的两种方式。 “展示”就是作家客观地将故事展示给读者,如同戏剧在观众面前演出一样,作家不在作品中露面,也不对作品中的事件和人物流露感情或发表评论。 “讲述”就是作家或其可靠叙述者直接在作品中出面,对作品中的事件和人物进行评论,作出判断。很多现代批评家认为,展示是艺术的,讲述是非艺术的。布斯不同意这种观点,他对现代批评家设立的几条旨在维护展示方式的普遍规则进行了批评,这几条规则分别与作品、作家、读者和“审美距离”有关。
普遍规则之一: “真正的小说必须是现实主义的”。布斯认为,这一规则是教条的现实主义理论,其产主原因之一在于现代批评家对“一切小说”、 “一切文学”、“一切艺术”的概括: “一切艺术都追求音乐的境界”, “一切小说都努力成为诗”, “小说的本质是关于事实的兴趣”·布斯指出,对存在于一切文学作品中的普遍特性的寻求,并非始于当代,但是,尽管早期批评家讨论过一切有价值的文学类型所共有的特性,他们与此同时却认为某些特性仅能适合于某种特定的类型。当代批评则普遍地抛弃了对各个类型的区分,因而丧失了区分不同文学类型的风格标准,由于缺乏已经确立的批评传统,小说批评受害尤深。面对小说批评的混乱,批评家被迫发明某种依据普遍特性而设立的标准,即使因而变得教条也在所不惜。布斯这种强调根据文学类型进行批评的观点,最鲜明地体现了芝加哥学派的特色,无怪乎西方批评界将他的理论视为“类型批评”。
布斯指出,现实主义这个术语在不同的作家那里有着不同的含义。一些现实主义作家追求现实主义的效果,只是为了达到其它更为重要的目的,这些作家在需要的时候可以任意地使用讲述方式。另一些现实主义作家则追求叙述技巧的现实主义形式,他们将现实主义形式本身看作全部的目的,这些作家及赞同他们的批评家所倡导的现实主义理论,往往是教条的现实主义理论,往往喜欢以展示来反对讲述。布斯认为, “因为常常不能分清目的与手段而造成的错误,使现实主义倡导者所成就的光辉业绩变得黯然失色了”。
普遍规则之二: “所有的作家都应该是客观的”。布斯区分了客观性的三种性质:中立性、公正和冷静。 “中立性”是指对待一切价值的中立态度,试图无偏见地报道一切事件,不论好事还是坏事。布斯指出,小说家不可能做到中立,而且中立性本身也不见得就是一种值得追求的性质,总是存在一些深层的价值,只有与这种价值相关的中立性才是好的。 “公正”是要求作家不要不公平地对笔下人物表示反对或赞成,布斯认为,在实践中,任何一位作家也不能创造出一部完全公正的作品。 “冷静”是指作家在作品中不流露任何感情,布斯认为,作家的感情与作品中使用的技巧或作品的成就大小没有必然的联系。
普遍规则之三: “真正的艺术无视读者”。布斯驳斥了这种论断,他指出,作家与读者之间的交流活动,是文学存在的根本原因,但在当代批评中却遭到漠视和否定。这种敌视读者的态度来自各种关于纯诗或纯艺术的理论,这些理论都要求清除公开的修辞因素,以便剩下来的都是构成本质、内在关系的纯因素。但是,布斯反问说,“如果受到尊崇的作品大多数都被修辞所玷污,这种修辞本身是否有值得尊崇之处呢?如果最伟大的作品之伟大都依赖于它的‘不纯’,而最纯的作品也会很拙劣,那么,将纯净的程度作为普遍标准就是无意义的了”。
普遍规则之四与审美距离和读者的感情介入有关。当代批评家攻击许多所谓的非审美因素,比如情节和感情介入,这种攻击是基于当代对审美距离的重新发现。布斯认为,审美距离事实上是许多不同的效果,有些效果对某种作品来讲是非常不适用,更重要的,距离本身决非是目的,追求的距离处在一条轴线上,而这种追求的目的,却是促使读者在另一条轴线上的介入。布斯认为, “小说结构本身,因而连同我们对它的审美理解,就经常是建筑于这种实用的、就其本身来看是‘非审美的材料’之上”。
布斯继而对小说视点进行了新的划分,他的区分如此细致周密,致使小说批评家认为关于视点的讨论到布斯此书已经详尽无遗了。但布斯又指出,小说技巧的实际问题,不能通过讨论小说的普遍规则或关于视点的规则得以解决,只能通过研讨具体作品才能解决,因此,他在第二、三部中转入了对具体作品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