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生活原型
也称模特儿(model)。指作家、艺术家在艺术创作中塑造艺术形象所依据的实际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人、事、物。
生活原型作为原生素材,虽然是没有经过加工改造的自然形态的东西。但却是艺术家赖以创造艺术形象、艺术典型的源泉和基础。杰出的艺术家都很重视在生活原型的基础上创造艺术形象。他们作品中的主要人物,次要的、插曲式的人物,大都可以在实际生活中找到原型;甚至浪漫主义艺术家笔下的幻想的或荒诞的人物,也不能同生活原型绝缘。
根据生活原型塑造艺术形象并不等于照搬或复制生活原型。从生活原型到艺术形象乃至艺术典型,必须经过选择、提炼、缀合、移植、改造、推断、虚构等一系列加工制作的过程。典型化是使生活原型上升为艺术典型的必由之路。由于创作个性和题材、体裁的不同,不同的作家、艺术家在典型化过程中,对生活原型的态度和处理生活原型的方式、方法,是不尽相同的。大体不外乎三种方法。一种方法是“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即“缀合”许多原型造成典型人物。但所谓“杂取”、 “缀合”决非同类许多人物的杂凑或堆砌,而是从生活原型出发,对一些个别的、富有特征的生活现象、能动地进行凝聚、加工,从而创造出具有个性生命而又有深广的社会概括性的典型形象。另一种方法是以生活中的一个原型为基础,同时适当吸收其他有关原型事实加以融合,塑造为典型。其好处是有一个人物情节的原型框架,无论增减留去都有一个基础点。用这种方法,关键是选好模特儿。同时又要有丰富的生活经验,以便于调动一切生活积累对基础原型进行加工制作,从而使人物形象比原型更为丰富、充实、突出,有更深广的概括性。再一种则是极端严格的“按照模特儿描绘人物”, 写真人真事的方法。这种方法为传记文学、报告文学、回忆录等体裁所常用。真人真事之所以有可能塑造成典型,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艺术家选取的真人真事原型有较高的典型性。有的原型本身甚至可以说就是一种社会典型;二是不能照抄真人真事,对真人真事也必须进行选择、提炼、渲染、加工等一系列的艺术处理。
立足于生活原型, 以生活原型为“基地”塑造典型形象。是人类在长期艺术实践中积累起来的一条基本经验,是符合艺术创作规律的。为此,艺术家必须深入生活,到最广大最丰富的源泉中去观察、体验、了解、熟悉各种各样的人物,不断扩大生活原型的基地,以使自己的典型创造有着深厚的生活基础,从而创造出更多的成功的艺术典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