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论(节选)·《荀子》原文翻译注释与鉴赏

乐记(节选) 《礼记》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怗懘之音矣。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是故不知声者不可与言音,不知音者不可与言乐,知乐则几于礼矣。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是故乐之隆,非极音也。食飨之礼,非致味也。《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衰麻哭泣,所以节丧纪也。钟鼓干戚,所以和安乐也。昏姻冠笄,所以别男女也。射乡食飨,所以正交接也。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好恶著,则贤不肖别矣。刑禁暴,爵举贤,则政均矣。仁以爱之,义以正之。如此则民治行矣。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合父子之亲,明长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内,天子如此,则礼行矣。

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也。故事与时并,名与功偕。故钟鼓管磬,羽籥干戚,乐之器也。屈伸俯仰,缀兆舒疾,乐之文也。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升降上下,周还裼袭,礼之文也。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论伦无患,乐之情也;欣喜欢爱,乐之官也。中正无邪,礼之质也;庄敬恭顺,礼之制也。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

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辩者其礼具。干戚之舞,非备乐也;孰亨而祀,非达礼也。五帝殊时,不相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乐极则忧,礼粗则偏矣。及夫敦乐而无忧,礼备而不偏者,其唯大圣乎!

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春作夏长,仁也。秋敛冬藏,义也。仁近于乐,义近于礼。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已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小大殊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化不时则不生,男女无辨则乱升,天地之情也。及夫礼乐之极乎天而蟠〔51〕乎地,行乎阴阳而通乎鬼神,穷高极远而测深厚。乐著太始〔52〕,而礼居〔53〕成物。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动者地也。一动一静者,天地之间也。故圣人曰礼乐云。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54〕,夔〔55〕始制乐以赏诸侯。故天子之为乐也,以赏诸侯之有德者也。德盛而教尊,五谷时孰,然后赏之以乐。故其治民劳者,其舞行缀远〔56〕;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缀短。故观其舞,知其德;闻其谥〔57〕,知其行也。《大章》,章〔58〕之也。《咸池》〔59〕,备矣,《韶》〔60〕,继也。《夏》,大也。殷周之乐尽矣。

天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风雨不节则饥。教者,民之寒暑也,教不时则伤世;事者,民之风雨也,事不节则无功。然则先王之为乐也,以法治〔61〕也,善则行象〔62〕德矣。夫豢豕为酒〔63〕,非以为祸也,而狱讼益繁,则酒之流生祸也。是故先王因为酒礼。壹献〔64〕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备酒祸也。故酒食者,所以合欢也。乐者,所以象德也。礼者,所以缀淫〔65〕也。是故先王有大事,必有礼以哀之;有大福,必有礼以乐之。哀乐之分,皆以礼终,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

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66〕形焉。是故志微、噍杀〔67〕之音作而民思忧,啴谐〔68〕、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粗粝、猛起、奋末、广贲〔69〕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肉好〔70〕、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流辟、邪散、狄成、涤滥〔71〕之音作而民淫乱。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72〕之度数,制之礼义,合生气之和,道五常之行〔73〕,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不怒,柔气不慑〔74〕,四畅交于中而发作于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夺也。然后立之学等,广其节奏,省其文采,以绳德厚,律小大之称,比终始之序,以象事行,使亲疏、贵贱、长幼、男女之理皆形见于乐,故曰“乐观其深矣”。土敝则草木不长,水烦则鱼鳖不大,气衰则生物不遂,世乱则礼慝〔75〕而乐淫。是故其声哀而不庄,乐而不安;慢易以犯节,流湎〔76〕以忘本;广则容奸,狭则思欲;感条畅之气,而灭平和之德。是以君子贱之也。

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倡和有应,回邪曲直各归其分,而万物之理各以类相动也。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类以成其行〔77〕,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慝礼不接心术,惰慢邪辟之气不设于身体,使耳目鼻口心知百体皆由顺正以行其义。然后发以声音,而文以琴瑟,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箫管,奋至德之光,动四气之和,以著万物之理。是故清明象天,广大象地,终始象四时,周还象风雨,五色成文而不乱,八风〔78〕从律而不奸。百度得数而有常,小大相成,终始相生,倡和清浊,迭相为经。故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故曰:“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广乐以成其教。乐行而民乡方〔79〕,可以观德矣。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80〕也。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81〕,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乐者,心之动也。声者,乐之象也。文采节奏,声之饰也。君子动其本,乐其象,然后治其饰。是故先鼓以警戒,三步以见方〔82〕,再始以著往〔83〕,复乱以饬归〔84〕,奋疾而不拔〔85〕,极幽而不隐,独乐其志,不厌其道,备举其道,不其欲。是故情见而义立,乐终而德尊,君子以好善,小人以听过。故曰:“生民之道,乐为大焉。”乐也者,施也。礼也者,报也。乐,乐其所自生,而礼反其自始。乐章德,礼报情,反始也。所谓大辂〔86〕者,天子之车也。龙旂九旒〔87〕,天子之旌也。青黑缘〔88〕者,天子之宝龟也。从〔89〕之以牛羊之群,则所以赠诸侯也。

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统同,礼辨异。礼乐之说,管〔90〕乎人情矣。穷本知变,乐之情也。著诚去伪,礼之经也。礼乐偩〔91〕天地之情,达神明之德,降兴上下之神,而凝是精粗之体,领父子君臣之节。是故大人举礼乐,则天地将为昭焉。天地合〔92〕,阴阳相得,煦妪覆育万物〔93〕,然后草木茂,区萌〔94〕达,羽翼奋,角觡〔95〕生,蛰虫昭苏,羽者妪伏〔96〕,毛者孕鬻〔97〕,胎生者不〔98〕,而卵生者不殈〔99〕,则乐之道归焉耳。

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100〕也,乐之末节也,故童者舞之。铺筵席,陈尊俎〔101〕,列笾豆〔102〕,以升降为礼者,礼之末节也,故有司掌之。乐师辨乎声诗,故北面而弦;宗祝〔103〕辨乎宗庙之礼,故后尸〔104〕;商祝〔105〕辨乎丧礼,故后主人。是故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行〔106〕成而先,事成而后。是故先王有上有下,有先有后,然后可以有制于天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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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方:当为“文章”,意为色彩斑斓。比音:曲调的连接。干戚:以刀剑、盾牌为道具的武舞。羽旄(máo):文舞的道具。“旄”为旗杆头上用牦牛尾做装饰的旗子。噍(jiào)以杀(shài):声音急促、低沉。啴(chǎn):舒缓。发:高昂。散:悠扬。厉:猛烈。廉:纯正。极:终极目的。乖:违背情理,不正常。宫:古代五音之一,相当于简谱的“1”。以下商、角、徵、羽为另外四音,相当于简谱的“2”、“3”、“5”、“6”。怗懘(zhānzhì):声音不和谐。陂(pèi):倾斜。郑卫之音:春秋、战国时期郑、卫国的民间音乐,后多指淫荡的乐曲或文学作品。比:接近。桑间:地名,在濮水畔,传说“殷纣使师颜作靡靡之音,已而自沉于濮水。”食飨(xiǎnɡ):乡人在一起饮酒。致:意同“极”。《清庙》:《诗经·周颂》中的一篇。朱弦:红色丝弦。越(huó):瑟底小孔。疏越:稀疏的底孔。玄酒:上古祭祀用水。俎(zǔ):古代祭祀时盛祭品的器具。反:同“返”。知知:前一个“知”同“智”,心智;后一个“知”意为觉知,感觉。反躬:自我审视。泆(yì):放荡,荒淫。衰(cuī):古代的丧服。昏:同“婚”。冠:古代男子成年之礼。笄(jī):古代女子成年之礼。射乡:地方上的士大夫以射箭为内容的礼仪活动。瘁(yán):同“沿”,沿用,因袭。籥(yuè):古代管乐器。缀:舞者的位置。兆:舞位的范围。簠簋(fǔɡuǐ)、俎豆:古代盛祭品的礼器。周还:转圈子。裼(xī):脱去上衣,露出身体一部分。袭:穿衣,覆盖。作:创作,创新。论伦:论乐所蕴含的伦理。官:《史记·乐志》作“容”,表现。施:用。越:发。辩:遍。孰亨:同“熟烹”,将肉煮熟。敦:勉力。率:循。居:依照。官:取法,效法。天地官:取法于天地。卑:指泽。高:指山。陈:成列。方:指各种动物。齐:读为“跻”,意为升。奋:《周易·系辞上》作“润”。煖(nuǎn):同“暖”。升:成。〔51〕蟠(pán):充满。〔52〕太始:原始,最初。〔53〕居:作“辨别”解。〔54〕《南风》:古诗名。〔55〕夔(kuí):传说舜时乐官。〔56〕缀远:舞位的距离远,表明参加的人比较少。〔57〕谥(shì):古代对死去的帝王、贵族、大臣的称号。〔58〕章:同“彰”,彰明。〔59〕《咸池》:古乐名,相传为尧时代的乐。〔60〕《韶》:古乐名,相传为舜所作。〔61〕以法治:以乐为治之法。〔62〕象:效法。〔63〕豢(huàn):喂养。豕(shǐ):猪。〔64〕壹献:献一杯酒。〔65〕缀:停止。淫:过度。〔66〕心术:指情感活动。〔67〕志微:《汉书·乐志》作“纤微”。噍杀(jiàoshài):声音急促低沉。〔68〕啴(chǎn)谐:舒缓。〔69〕奋末:原意为鼓起四肢的力气,此处意为声音激昂。广贲(bēn):高昂激越的乐声。〔70〕肉好:声音圆润。〔71〕流辟:放荡怪僻。邪散:散乱。狄成、涤滥:孔颖达说是乐声曲折多变、速成速止。〔72〕稽:参照。〔73〕五常:金、木、水、火、土五行。五常之行:五行之性。〔74〕慑:恐惧,怯懦。〔75〕慝(tè):邪恶。〔76〕流湎(miǎn):沉湎,沉溺。〔77〕比:比拟,效法。类:善类。〔78〕八风:八方之风,指与八风相应的八音。〔79〕乡:向往。方:道义。〔80〕华:光华,一说花朵。〔81〕文:文采,艺术性。明:灿烂。〔82〕方:开始起舞。〔83〕始以著往:循环往复。〔84〕复:回到原位。乱:乐曲的最后一章。饬归:整理好队伍回归。〔85〕拔:匆忙。〔86〕辂(lù):大车。〔87〕龙旂(qí):一种旗帜,上面画龙形,竿顶系铃。旒(liú):旗帜下边悬垂的饰物。九旒:古代旗名。〔88〕缘:龟甲。〔89〕从:附有,附随。〔90〕管:《史记·乐书》作“贯”,贯穿。〔91〕偩(fù):依附。〔92〕(xī)合:和气交感。〔93〕煦(xǔ):阳光的温暖。妪(yù):养育。〔94〕区(gōu)萌:草木抽芽。〔95〕觡(gé):骨角。〔96〕妪伏:禽类孵卵。〔97〕孕鬻(yù):同“孕育”。〔98〕(dú):流产。〔99〕殈(xù):鸟蛋破裂。〔100〕干扬:舞蹈。〔101〕尊:酒器。俎(zǔ):古代祭祀时放置牺牲的礼器。〔102〕笾(biān):古代祭祀、宴会上用以盛果脯等食品的竹编器具。笾豆:祭祀的礼器。〔103〕宗祝:主持祭礼之人。〔104〕尸:古代祭祀时,代死者受祭、象征死者神灵的人,后世逐渐改为用神主、画像。后尸:跟在尸的后面。〔105〕商祝:丧礼仪式上的主持。〔106〕行:指德行。

(汤勤福)

 

〔鉴赏〕作为《礼记》第十九篇的《乐记》,是中国最早的音乐理论专文,公孙尼子著。作者生活在战国初期,相传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丘的再传弟子。这里所说的“乐”包括诗歌、音乐、舞蹈,涉及古代主要的艺术部类。此文系统论述了儒家的音乐论、艺术观和美学思想,是我国古代音乐理论的代表作。该文所讨论的内容十分广泛,如关于音乐的形成,音乐的本质和特征,音乐和政治的关系,音乐和生活的关系,音乐的审美作用,它的陶冶精神和教育的作用,音乐的社会功能,音乐家和作品的道德性,还论述了音乐的创作过程。

《乐记》首先论述了音乐的起源和本质,提出音乐、艺术是人心感于物而产生的情感的表达,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这是一种“物感说”。这里的“物”,不仅指自然景物,也指社会生活;可以是能够具体地指明的某些特定事物,更可以是种种事物合为一体的情境。这里的“感”不是机械地反映外物和被动地接受外物的作用,而是心灵由特定的情境引起的情感。因此作为音乐的主要表现手段的声音同情感关系特别密切,《乐记》对此作了非常充分而生动的说明:内心有悲伤的感受,发出的声音急促而低沉;内心有快乐的感受,发出的声音舒展而徐缓;内心有喜悦的感受,发出的声音欢快而激昂;内心有愤怒的感受,发出的声音粗壮而猛烈;内心有恭敬的感受,发出的声音平直而纯正;内心有爱慕的感受,发出的声音悦耳而柔和。

这种“物感说”强调了音乐是以声音的形式表达主体对主客体互动的一种特别的感受,比起以音乐或艺术是对外部世界的模仿的“摹拟说”,不仅更真实地揭示了音乐的起源和形成过程,而且更深刻地触及到音乐的本质。音乐中的“音”既不是同客体毫无关系地存在于内心世界,又不是直接简单地摹拟外部音响。这种观点既看到了情境在音乐形成中的作用,又说明了心灵由“感”而“动”的主观能动性。《乐记》“物感说”对后世中国文论和诗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确定了音乐的起源和本质以后,《乐记》说明了“乐”的种种特征。它具有情感性,这决定了音乐具有抒情性特点。乐具有形象性,所谓“乐者,所以象德也”,是说音乐是对德性的形象表达,故而它能更深地进入人的心灵。“乐”的形象是由有组织的声音和所描绘的人和事物来体现的。它还有娱乐性,“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这说明了乐使人快乐,是人们为了满足感情的需要所不能没有的。

《乐记》着重讨论了音乐与现实的关系,改变了商周以来把音乐从属于祭祀敬神的传统,强调音乐是现实世界和社会生活的反映,从而形成了我国音乐的现实主义方向。与此同时,它又反对那种把音乐当作纯粹的享乐消遣的奢侈品的看法,说:“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作者认为音乐“生于人心”,人生活于社会之中,具有道德意识,所以“乐者,通伦理者也”。这是说音乐反映了社会生活和人们之间的关系,表达了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情感。因此《乐记》提出欣赏音乐首先要体味其中所包含的思想内容和社会意义,不能把音乐当成自然意义上的纯粹的声音。它指出:“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由此它要求“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

在《乐记》中音乐同现实社会的关系集中地表现为音乐同政治的关系,因此它特别详细地描绘了各个时代的政治状况是如何通过音乐表现出来的。治世政治清明,音乐就安详而快乐;乱世政治黑暗,音乐就饱含怨恨和愤怒;国家将亡时代民生困苦不堪,音乐则充满悲哀。此外,根据《乐记》,各个时代的音乐是否繁荣也是同社会政治状况密切相关的。它对中国音乐史上不朽作品产生的社会原因的解说是“王者功成作乐”,说“功大者其乐备”,功业越大,政治越清明,“乐”越完备;并且用这样的音乐来表现这个时代的精神,所以“观其舞,知其德”。古代伟大的时代产生的音乐《大章》、《咸池》、《韶》、《夏》都显示出宏大的气象。

自古以来乐总是同礼并用的,因此人们常常将礼乐并提。《乐记》把礼乐同“刑”、“政”即法律和政治并列为治国的四个基本手段;“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这就是说,音乐不只是被动地反映社会现实,而且能够积极地干预社会。《乐记》对礼乐的作用加以对比分析,提出“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它认为乐表达共同的心声,在人们之间培育相敬相爱的情感;而礼则是用种种规定来分别人们身份的不同,使亲疏、上下、高低、贵贱有序。两者都是为了保持社会的良好秩序。它说“同则相亲,异则相敬”。它具体地描述了乐的这种社会作用,说“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它认为这种作用同礼、刑和政一样能够达到“同民心而出治道”的目的。乐的另一社会功用表现为它是教化之具。音乐能够“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纯正无邪的乐章,其声快乐而不放任,节奏感人至深,可以化民成俗,使人心向善,恶念就不易产生,人们就能够返回人的本性。

《乐记》中还重点论述了乐的移风易俗的功能。乐的社会功用除了前面所说在人们之间培育相敬相爱的情感、使人们返回人道之正的教育作用之外,还有一个是能够节制人们的情感的表达,使他们在快乐或悲伤的时候不至于过度。根据儒家的中和哲学,任何一种状态无论是过度还是不足,都会产生弊端,甚至灾难。就像喝酒本身不是坏事,但是无节制地饮酒作乐,就要产生祸患。《乐记》说:“天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风雨不节则饥。”同样,教育、政事不做得恰到好处,也就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美好的音乐能够使人的喜怒哀乐的情感合乎道德地表达出来,这就是“乐者,所以象德也”一语之意。

《乐记》对中国古代美学的一个重大贡献是指明了乐的社会功能的本质原因,即乐的根本特征:和谐(“和”)。音乐要符合五声调和的法则,五声谐和,才不至于成为噪音,从而听起来悦耳,能使人心安神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乐记》不只是从声音谐调的法则来说音乐的“和”,它进一步提出音乐体现了宇宙自然的和谐,说:“大乐与天地同和。”这里的和是指世界的多样性的统一,宇宙的完美的秩序和合乎规律的谐动,客观世界的各种事物和主观世界的种种因素恰如其分地表现自己,以及它们最恰当的组合。和不是静止的,它显示了大自然运动的节奏和生命的韵律。在“和”中人的喜怒哀乐、情感与理性、个体与社会都达到和谐,并且最后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正是由于和,音乐才能产生心灵的共鸣。《乐记》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万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在音乐的旋律中,人们的身体与心灵一齐随着音乐的旋律和节奏颤动,随着乐曲所表达的情感和主题的展开而体验种种精神境界,在这一过程中人的灵魂得到净化。《乐记》强调音乐对人们心灵的巨大感染力量,认为有什么样的音乐,人们听了就有什么样的感受,又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它说,“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这样就能陶冶人的性情,改变人的品质,并通过人进而对现实政治发生各种作用。这里提出的“唯乐不可以为伪”,是说音乐是人的真实情感的表达。音乐是不能矫揉造作、弄虚作假的。正因为音乐出自心灵深处,是“心之动”,是从人的生命根源处流出,所以乐为心声,才具有巨大的感染力。这样,《乐记》就揭示了音乐何以能产生心灵共鸣的奥秘,从而也就说明了音乐是以何种精神功能来移风易俗的。

音乐能够产生共鸣作用,不仅由于乐为心声,是真实情感的流露,而且因为“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所谓“正声”是指纯正的音乐,表现了和平中正的情感、美好高尚的精神。在《乐记》看来,只有那种真正美的艺术作品,即不仅在艺术上,而且更重要的是从思想上说是高雅美妙的作品才真正具有激动心灵、净化灵魂的熏陶作用和感染力量。《乐记》强调靡靡之音迎合低下庸俗的趣味,狂乱呼噪之声投合粗鄙猥陋的爱好。相反“志微、噍杀之音作而民思忧,啴谐、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粗粝、猛起、奋末、广贲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

正是出于这种对乐的共鸣作用的认识,《乐记》特别重视音乐的思想性,始终强调乐的道德标准。它说“德成而上”,就是说只有那种表达卓越精神的音乐,才是上等作品。就此而言,艺术标准是次要的,故言“艺成而下”。所以,《乐记》指出,乐的创作和欣赏中最重要的不是指器乐的演奏和声调的处理这类事,它认为“黄钟、大吕、弦歌、干扬”都是“乐之末节”。音乐的创作和欣赏中最重要的是体验那种“情之不可变者”,即在声音、旋律、情感和精神上体现“天地之和”的最高境界的和谐,把握它的展开和演变。《乐记》说“穷本知变,乐之情也”,认为这才是创作和欣赏艺术的最高的情趣所在。

当然,《乐记》的作者并不认为“艺”不重要,它把乐比喻为“德”开出来的花朵(“德之华”),指出音乐“情深而文明”、“英华发外”。“文明”在这里意为光彩。音乐这个道德的花朵由于它的艺术性而显得美丽,散发芬芳,招人喜爱。总之,在《乐记》看来,凡是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的作品,才是应该提倡的正声德音。

《乐记》的上述思想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美学理论体系,并且对我国古代的艺术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