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种奸伪,不如一实。》译文与赏析

【原文】

百种奸伪,不如一实①。

【出处】

《性理精义·治道》。《性理精义》由清李光地等辑录宋明理学家重要著述而成。程朱学派认为:“性即理也。”

【注释】

①实:诚实。

【译文】

无论何种狡诈、虚伪,都不如诚实。

【赏析与启迪】

世界上有许多种欺骗人的手段,也有不少人虚伪待人,也有因作假而暂时蒙蔽了他人或获取了利益的人,但最后都会作茧自缚,逃不了失败的下场。无论何种“高明”的狡诈,是经不起时间和事实的检验的。

当今社会,骗术层出不穷。如有的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在网上诈骗;有的违法犯罪团伙滥用人们对弱者的同情,操纵残疾人进行“骗乞”活动;有的考生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所有这些人,都自认为手段高明,但最终都逃脱不了惩罚。

靠弄虚作假取得的成绩,是“美丽的肥皂泡”,你不知它什么时候破灭。当一个人虚伪待人、虚假做事的时候,实际上已种下了失败的种子。

一个人应该从青少年时期就养成诚实守信的品格。如果以虚假的态度待人接物,应付学习,你不但会迷失今天,还会失去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