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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第七章 孝治——政治意义的孝》全文|译文

《孝经》一书集中论孝,其他的儒家经典也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孝的观念,可以说,重孝是儒家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特色。著名史学家钱穆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曾提出一个观点,认为中国文化就是“孝的文化”。

近代学者邬时庆在《孝经通论》中指出:“《孝经》有伦理义,有政治义。”的确,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孝既是正人伦之根本,又是治天下之础石,很显然,孝,不仅仅是规范个人行为及家庭关系的伦理道德准则,而且还是与社会关系、政治生活密切相关的品质,也就是说:孝实际上包括了家庭伦理意义的“孝道”,以及政治意义上的“孝治”这两方面的内容。

如果要追溯源头,寻找最早的孝道切入政治的例子,那就是《尚书·尧典》中的一段记载:

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岳曰:“否德忝帝位。”曰:“明明扬侧陋。”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帝曰:“俞!予闻,如何?”岳曰:“瞽子,父顽,母嚣,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帝曰:“钦哉!”

其大意是:尧帝对四方诸侯首领说:“我在位已经七十年了,你们能不能代替我升任帝位呢?”四方诸侯首领回答说:“我们这些人的德行不配居于帝位。”尧帝说:“大家可以明察贵戚中有无可升任帝位的,也可以推举地位低微的人。”众人提议说:“有一个穷困的人在乡野中,名叫虞舜。”尧帝说:“是的,我也听说过有这么个人。他到底怎么样呢?”四方诸侯首领说:“他是瞽叟的儿子,父亲生性顽劣,后母凶狠又愚笨,同父异母弟弟名叫象,为人傲慢无礼。但虞舜却能够以孝道来侍奉父母,宽待弟弟,努力地同他们和谐相处。虞舜孝心厚美,处理天下的事务也一定会很公正完美,不至于邪恶出格。”尧帝说:“我试试看吧!我先把两个女儿嫁给他,从这两个女儿那里观察虞舜的治家之法。”于是,尧帝命令两个女儿下嫁到妫水湾,为虞舜妇。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最后,尧帝把帝位禅让给虞舜,并对他说:“谨慎地行事吧!”

虞舜的孝行,在于他逆来顺受,始终无怨怼之心,所谓“事难事之父母,方见人子之纯孝”,所以他孝名远扬,也正是因为虞舜“至孝”的名声,所以尧帝先是以女妻之,又招为助手,令其参与管理政务,最后把帝位也禅让给他了。这是孝道与政治结合的最早的例子。

从孔子系统地归纳、总结儒家思想体系开始,孝就始终是一个充满政治意义的观念了。《论语·为政》中记载: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孔子在回答有人提出的“你为什么不去从政”的问题时,借用《尚书》上的话说:“孝敬父母,友爱兄弟,以影响于执政者,这也就是从政了,何必一定要出仕做官呢?”可见,孔子认为孝悌之道与政治是密切相关的,实行孝道,就可以对政治产生良好的影响。

据称,孔子曾说过:“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见《孝经纬·钩命诀》)孟子说:“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春秋》一书,褒贬诸侯,当然是直接关乎社会与政治,而《孝经》被视为与《春秋》互相为用的著作,也是为了纠正世道人心,“正礼教,顺天下”。无论孔子是否确有“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之言,把《孝经》与《春秋》相提并论,也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从《孝经》十八章的内容来看,真正论及家庭伦理方面的孝道的内容,仅有第六章《庶人章》、第十章《纪孝行章》的大部分、第十八章《丧亲章》的大部分,而其他各章,都是宣扬了“孝治”的观念,阐发论述孝与政权、政治的关系。其他的儒家经典中的孝论,也都表现出与政治的密切关系。

下面,我们将从四个方面来对政治意义上的孝——“孝治”的内容进行分析和解说。

一、周代的“孝治”观念

儒家“孝治”观念的形成,其时代背景是周代。《孝经·圣治章》中提到:

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

这固然是表现出周人重祭祀的一面,同时也表现出周代重视世系传承的一面。

后稷是虞舜时代的农官,教民稼穑,封于邰。后稷是周人的始祖,十五传至周武王而有天下。从《经》中的几篇史诗里,我们可以了解周人自后稷以来生生繁衍以及迁徙、建国的经历,而在这一过程中,氏族社会逐渐瓦解了,国家形态逐渐形成了。然而,在早期的国家形态中,产生于氏族社会末期的父家长制大家族被原封不动地保留了下来,所以后稷的嫡传子孙们,在作为宗族首领的同时,也兼有政治领袖的身份。《诗经·公刘》篇,描写的是公刘率领周人进行氏族迁移的情形,诗中有“君之宗之”的句子,表明周人此时已经建国,氏族首领公刘已经是君主,即有了国家统治者的身份。自公刘以后到周武王,《史记》已记载其间的传承世系。

周代的政治统治模式,是“邦家合一”的父家长专制主义,君主就是宗族首领,他对邦内的政治统治,是与对宗族的管理统治结合在一起的。周人灭商之后,根据宗法制度,在当时的“天下”范围内进行了分封:周王自称为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他是整个“天下”的大宗;天子的其他儿子分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来说是小宗,但在本国则为大宗,其爵位由嫡长子继承;诸侯的其他儿子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来说是小宗,但在本家则为大宗,其爵位也由嫡长子继承;卿大夫的其他儿子又分封为士……这样,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自天子、诸侯至卿大夫、士,形成一个严密的家族统治体系。《礼记·大学》里所说的“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指这个家天下的统治网。

了解周代的这种政治统治模式,有助于我们对周代的“孝治”观念的认识。

《孝经》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别论述了自天子至士的各个阶层的孝,其内容大多是与各阶层所处的社会、政治结构中的地位密切相关。天子之孝,是“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这是“明王以孝治天下”,以身作则,为天下树立良好典范的行为,这不难理解。但是,为何论诸侯之孝时,却是完全政治化的“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的内容呢?为何卿大夫之孝在于合乎礼法,“然后能守其宗庙”?为何士之孝在于“忠顺不失”,“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这说明,在周代,“邦家合一”的政治现实,使得宗族伦理与政治品性密不可分,即“孝悌”与“忠顺”之间互相渗透,甚至彼此替代。“保社稷”、“守宗庙”、“守祭祀”等等,是保持属于自己的小宗的存在和延续,这固然是为了尽孝;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就要忠诚事上,恭顺听命,其手段是忠,但是,以小宗听命、服从于大宗,就整个宗法制度来讲,又何尝不是孝呢?

《孝经·孝治章》提到“治天下者”、“治国者”、“治家者”都应该尽力取得所有的属下的欢心,这也是使“孝悌”与“忠顺”相结合。

说到周代的礼,可以说,其基本原则是“亲亲”和“尊尊”。“亲亲”指的是子辈必须敬爱自己的父辈,《孝经·圣治章》说:“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就是强调“亲亲”的原则。“尊尊”指的是下级必须敬顺上级,臣属要服从君主,宗子要服从宗主,诸侯要服从天子,不得僭越,不得犯上作乱。“亲亲”又是作为“尊尊”的基础,“亲亲父为首”,“尊尊君为首”,父是家里的君主,君主是国家的父母,所以,“亲”与“尊”在周代宗法制度的伦理关系中往往是二位一体的,植根于血缘关系的“亲亲”与维护政治统治的“尊尊”是相互依存的,这样,家族政治化和国家家庭化的目标就得以实现。而这种家族制度与政治制度的紧密结合,“亲亲”与“尊尊”的一体互用,就是周代的“孝治”观念的实质与根本。

经过孔子及其弟子们对周代政治伦理思想的系统化、理论化的总结,“孝治”观念在以后的两千多年历史过程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