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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五刑章第十一》全文|译文

十一、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译文】 孔子说:“古代有五种轻重不等的刑罚(墨、劓、剕、宫、大辟),能够判处这五种刑罚的罪责,大约有三千项,而在这三千项中,最大的罪责是不孝。用暴力要挟君主的人是目无君上,非议圣人的人是不遵守礼法,不孝敬父母的人是不顾亲情。这几种行为,都是导致大祸大乱的危险的根源啊。”

《孝经》一书,极力褒扬孝道、孝行,又极力诋斥不孝的行为。《五刑章》就把不孝作为最严重的罪责之一,并把“非孝”与“要君”、“非圣”并列,归为导致祸乱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