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孝亲辞官》什么意思|注释|译文|翻译
天圣五年进士及第,授大理评事、知建昌县,父母春秋高,辞不仆,得监和州税。①和与庐虽邻郡,而其亲不欲去乡里,遂解官归养。后数年,亲继亡,墓下终丧,犹不思去,里人数劝勉之,出知扬州天长县。②(《仁宗实录——包拯附传》)
【注释】①进士及第:进士,隋唐时设置的一个科举考试的“学位”,举人考取后称“进士”,“进士及第”就可以做官了;及第,考取了。建昌:今江西永修。春秋:年龄。②和:和州,今安徽省和县。庐:庐州,今合肥市。包拯出生于今合肥市肥东县包公乡。出知:出任知县。知县,朝廷派往某县出任地方长官的京官。天长县:今安徽省天长市。
【译文】宋仁宗天圣五年,包拯考取了进士,被朝廷任命为大理评事、建昌县知县,但是考虑到父母年纪大了,应该尽孝奉养双亲,他就没有远道去赴任,而是请求改做了和州的一个监管税务的官员。和州与庐州虽然相邻,可是包拯的父母还是不愿意离开家乡去和他同住;包拯为了亲身赡养照顾父母,于是就辞职返乡了。数年后,父母相继去世了,包拯为他们送终守孝也期满了,还是无心去赴任;乡亲们多次劝说他,他才依依不舍地去出任扬州天长县知县。
【评说】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出生于官僚家庭,官至枢密副使、刑部尚书。包拯做官以断案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任庐州知府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相当于现在的“市长接待日”。他立朝刚毅、秉公办案,宦官贵戚为之敛手,百姓为之称快,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老包”之语。后世则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 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戏曲中,说包拯从小被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带养成人,这不符合历史实际。事实上,包拯的幼年、少年时代,深受父母的宠爱和教养;成年后,他对父母也很是孝顺。
宋代文豪欧阳修曾经用四句话评价包拯,说他:“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在朝廷。”
我们只知道包公是一个铁面无私的“法官”,却很少知道他原来还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大孝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