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所好,力为具》什么意思|注释|译文|翻译
“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 ① (《弟子规》)
【注释】①具:具备,准备。贻(yí):遗留,赠送。谏(jiàn):规劝,使之更正。怡(yí):愉快。
【译文】“父母所喜好的东西,子女要尽力为他们准备;父母所厌恶的东西,子女要想法替他们去掉。身上受伤,父母忧虑;道德败坏,父母蒙羞。父母疼爱我们,我们做到孝有什么困难呢?父母讨厌我们,我们仍尽孝,才算有贤德。父母有过错,要劝他们更改;而且要面带笑容,语调柔和。”
【评说】“亲所好,力为具”,这话说得有些绝对了。父母所喜好的东西、所提出的要求,多半是正当的;但也有不正当的。对父母的那些不当的要求,甚至有可能违法犯罪的要求,如“一定要给我们李家(王家)生个孙子”、“要给我报仇”等,我们做子女的就不能一味地顺从了。
“亲憎我,孝方贤”,这话不容易做到。尤其在多子女家庭,父母对某个子女有所偏爱、对某个子女又有所偏恨,有亲有疏,这是难免的。父母憎恨我们、歧视我们、遗弃我们时,父母能不痛心吗?而且那总是有难言之隐的。待他们老了、病了,需要我们关照的时候,我们能够不计前嫌,依然孝敬他们,那是最可贵的“孝”,那也将是我们的福分——俗话说:“家有老,是个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