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人治法不可相无,圣人竭耳目力,此治人也。继之以规矩准绳、六律五音,此治法也。说者犹曰有治人无治法。然则治人无矣,治法可尽废乎?夫以藏在盟府之空言,犹足以伏六百年后之霸主,而况法乎?故治天下者以治人立治法,法无不善;留治法以待治人,法无不行。

【名句】治人治法不可相无,圣人竭耳目力,此治人也。继之以规矩准绳、六律五音,此治法也。说者犹曰有治人无治法。然则治人无矣,治法可尽废乎?夫以藏在盟府之空言,犹足以伏六百年后之霸主,而况法乎?故治天下者以治人立治法,法无不善;留治法以待治人,法无不行。

【译文】治理国家的人才和治理国家的法令制度,这两方面都要具备。圣人竭耳目之力来治理国家,这就是治理国家的人才。接着又制定了规矩准绳、六律五音,这就是治理国家的法度。有人说:“只要有善于治国的人,可以不要那些治国的法度。”那么如果没有善于治国的人才,法律制度能够全部废除吗?周公藏在盟府中的一纸盟约,还足以制伏六百年后的霸主,何况是治国的大法呢?因此治理天下的人要利用善于治国的人才来制定治理国家的法令制度,这样制定出来的法令制度没有不适用的;保留下这些治国的大法等待治国人才的出现,法令没有不能推行的。

注释

【注释】①“夫以藏在盟府之空言”二句:《左传》僖公二十六年:“夏,齐孝公伐我北鄙……公使展喜犒师……齐侯曰:‘鲁人恐乎?’对曰:‘小人恐矣,君子则否。’齐侯曰:‘室如悬罄,野无青草,何恃而不恐?’对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大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成王劳之,而赐之盟,曰:“世世子孙无相害也!”载在盟府,大师职之。桓公是以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弥缝其阙,而匡救其灾,昭旧职也。及君即位,诸侯之望曰:“其率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岂其嗣世九年,而弃命废职?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齐侯乃还。”盟府,藏盟约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