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什么意思|大意|注释|出处|译文

【名句】《吕氏春秋》

吕不韦(?—前235),战国末年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人。阳翟(今河南禹州市)富商,在赵国都城邯郸遇见作为人质的秦公子异人(后改名子楚),认为奇货可居.于是出千金为之活动:入秦游说秦太子安国君(子楚父,即孝成王)的宠姬华阳夫人,使子楚得立为太子。子楚继位(即庄襄王)后,任吕不韦为相国,封文信侯,食邑有蓝田(今陕西蓝田西)十二县和河南洛阳十万户。庄襄王死后,秦王嬴政年幼即位,吕不韦继续担任相国,号称“仲父”。他执政期间,出兵灭掉东周,又攻取韩、赵、魏三国的土地,建立了三川、太原、东郡。门下有食客三千,家僮万人。曾命门客“人人著所闻”,汇编成《吕氏春秋》,又称《吕览》,共26卷,160篇,20余万言。分为八览、六论、十二纪。其内容“兼儒墨,合名法”,“于百家之道无不贯综”(《汉书·艺文志》),为秦兼并六国,统一天下,建立大一统的封建帝国提供了重要的思想理论武器,反映了战国末期封建大一统国家建立过程中文化融合的趋势。

由于《吕氏春秋》综合了老庄、孔孟、墨家、阴阳家、法家、兵家、农家等各家之长,故又有杂家之称。

秦王嬴政亲理政务后,吕不韦因事件获罪牵连,罢官移居封地河南。公元前235年,流徙蜀川途中,被逼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