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之外有事,诗之中有人,今之世异于古,今之人亦何必与古人同。|什么意思|大意|注释|出处|译文

【名句】诗之外有事,诗之中有人,今之世异于古,今之人亦何必与古人同。

【注释】

选自清·黄遵宪《人境庐诗草·自序》。

诗之外有事:指诗歌创作要为事而作,反映现实生活和斗争。

诗之中有人:指诗人应在诗歌中抒发对时代社会的深切感受,表现自己独特的精神面貌和性情。

【赏析】

近代文学史上的杰出诗人黄遵宪,曾参加戊戌变法运动,文学上与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提出并积极参与“诗界革命”运动,取得突出成绩,是“诗界革命”的一面旗帜。黄遵宪论诗,主张继承传统的言志、缘情说,但要求诗歌创作与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政治主张相适应,强调社会生活实践在创作中的重要作用。在《人境庐诗草·自序》中,他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诗论纲领,指出:

“诗之外有事,诗之中有人。今之世异于古,今之人亦何必与古人同。”

意思说:诗歌创作要为事而作,反映现实生活和斗争,诗人应在诗歌中抒发对时代社会的深切感受,表现自己独特的精神面貌和性情。今天的时代社会不同于古代,今天的人又何必要学习效仿古人呢!

黄遵宪生活在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发生巨变的时代,西方资本主义打开了中国封建主义的大门,社会在向半封建半殖民地转化,跟鸦片战争前闭关锁国的封建帝国相比有了显著的不同。因此,黄遵宪要求诗人深入生活,了解社会,“通情阅世”、“识时知今”,用诗歌反映新的时代,表现自己的性情面貌。他在《与梁启超书》中阐述说:即“用今人所见之理,所用之器,所遭之时势,一寓之于诗。务使诗中有人,诗外有事,不能施之于他日,移之于他人”。

同时,在艺术表现方法上,黄遵宪要求诗人继承古人优秀传统,力求变化多样,而不与古人同。如何不同呢,他认为:

首先,复古人比兴之体和取《离骚》、乐府之神理而不袭其貌。他在与梁启超的信中解释说:“报中有韵之文,自不可少,然吾以为不必仿白香山之《新乐府》、尤西堂(侗)之《明史乐府》,当斟酌于弹词粤讴之间,句成三或九或七或五或长或短,或壮如‘陇上陈安’,或丽如‘河中莫愁’,或浓如《焦仲卿妻》,或古如《成相篇》,或俳如俳伎词,易乐府之名而曰杂歌谣,弃史籍而采近事。”体现了创新的精神。

其次,以单行之神运排偶之体和用古文家伸缩离合之法以入诗。这是以文为诗的办法,从唐代韩愈开始,到宋代欧阳修、王安石、苏轼,都在朝着这个方向走。黄遵宪所处的时代,现实生活内容比过去丰富复杂得多,以文为诗的方法,可以扩大诗歌的功能,充分反映新的时代内容。

再次,取经史古籍的词汇来表现新事物,用官书会典方言俗谚以述事。这样做,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丰富诗歌语言。特别以方言俗谚入诗,是当时旧派诗最不愿意尝试的。

第四,炼格的问题,黄遵宪主张对曹、鲍以下到晚近小家,都要借鉴,汲取其精华;但在艺术上则要摆脱旧传统的桎梏,创造自己独特的面貌。

黄遵宪希望通过这些艺术手法,写自己“耳目所历”的“古人未有之物,未辟之境”,创造“不名一格,不专一体,要不失为我之诗”(《人境庐诗草·自序》)。他的“诗之外有事,诗之中有人”,就是要求诗人投身到时代社会生活中,去“识时”、“通情”,反映现实生活,抒发对时代社会的深切感受,创造具有个性创新的又有时代特征的优秀诗篇。

然而,黄遵宪的诗论,只是在旧体诗范畴内的一种改良,因而他的诗歌理论和创作,也只能在旧体诗的范畴内求变,要真正改变诗坛现状,“变旧诗国为新诗国”,还是力不能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