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事最宜斟酌,不得欺软畏强》原文翻译|感想

【原文】

处事最宜斟酌,不得欺软畏强。

【译注】

为人处世一定要仔细思量,不能够欺软怕硬,心术不正。辑自《士商十要》。

【感悟】

徽商的经营活动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已经成为过去。但是徽商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在商品交换中,商业经营活动并非一定要充斥着讨价还价、尔虞我诈、钩心斗角等行为,相反,它完全可以凭借诚实守信、公平公道、老少不欺来取得成功,来打开一片天地,来开拓广阔的市场。徽商的精神品质,尤其是融入传统文化中的以诚信为核心内容的商业道德仍有当代价值,在当前市场经济建设中尤其值得发扬、值得借鉴。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经营者之间,商人和顾客之间,利益都是在商品买卖中实现的,因此,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互惠互利关系。要想得到顾客的青睐,就必须考虑对方的利益,“廉取”和“利人”是徽商对诚信的表述,“互惠”、“双赢”则是今人对诚信的诠释。

【故事链接】

明代祁门程神保年幼之时,父亲便带他在济南、邳间一带经商。其间父亲不仅让他“蒙霜露、沐风雨,绝甘分少”,而且命他“与庸杂作”,在饱尝经商辛酸的同时,磨炼出了吃苦耐劳的品质。后来程神保拿着妻子李氏“蚕织簪珥”所换得的30金为本钱,前往福建做生意。有一次,福建商人卖染料时误算,多给了他50石,左右的同行以为这一下程神保可发了意外之财了。程神保虽本小利微,对此却并不动心,说:“这位老板记错了,才会出此失误,我可不能昧着良心!”立即把那老板叫回来,说清情况,如数还给了人家。程神保在做生意中好不容易积累了700余金,在楚地经商时,恰遇饥荒,百姓贫病不堪,程神保存恻隐之心,对于无法还贷的一概不再追取,几年下来,只剩下百余金回家。为了一个“义”字,700金成了百余金,人家钱越赚越多,而他却是越赚越少,只求了个心安。

【延伸阅读】

清代婺源茶商朱文炽,“性古直”,有一次他将新茶贩运到珠江,由于交通不便,贩运的时间太长,到达珠江时已经超过了茶叶的上市期限,耽误了卖茶时机。对于积压的茶叶,在交易文契上,他总是十分诚实地写上“陈茶”二字,以示不欺。那些茶行经纪人极力地劝他不要这样做,认为把陈茶当新茶卖可赚更多的钱。朱文炽面对利的诱惑、牙侩们的压力,仍“坚持不移”,20多年朱文炽为此亏耗了数万金,即便如此,朱文炽却无怨无悔。朱文炽凭借诚信之名获得了当地百姓的信赖,经商发了财。当时和他一起外出经商的同乡亡故后,很多都无法魂归故里,于是朱文炽发动当地徽商共同集资,一旦遇有同乡经商者亡故,其他人负责出资将死者的灵柩运送回原籍,使在外经商的徽商“无骸骨弃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