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因岁以为利,如之何遏籴以壑邻!
【译注】
如之何:怎么,为什么。遏籴:禁止购买谷米。以壑邻:以邻为壑,拿邻国当作大水坑,把本国的洪水排泄到那里去。比喻只图自己一方的利益,把困难或祸害转嫁给别人。
饥荒之年卖掉粮食获取一点小利已经足够了,为什么要趁灾牟利呢?这无异于以邻为壑,幸灾乐祸!
辑自《太函集》卷62《明故处士新塘吴君墓表》。
【感悟】
儒家提倡的“义大于利”、“义以为上”的义利观,完全超出了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的价值观,成为中国儒商独特的价值论。“义大于利”、“义以为上”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命题,既包括行为准则上的“见利思义”、“取之有义”,也包括价值判断上的“先义后利”和“以义克利”,它为现代儒商提供了正确的价值取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那种认为“作为商人就要谋求更大的利润”的观点是十分有害的,如果只图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大量制造、倾销低次甚至伪劣产品,把自己很响的牌子砸了,无异于杀鸡取卵、害人害己。
【故事链接】
处士吴田在家辛勤种地,根据时节考察作物生长情况安排农事活动,视一年的收成情况,在粮食价格低贱时买进粮食。这样,经过长期的积累,吴田聚集了很多粮食,不外出经商也能够自给。有一年遇到灾荒,吴田把自己聚集的粮食拿出来,全部卖给同里的人。有人说,效仿古代的豪强大户宣曲任氏,趁天灾人祸之机敛财,发家致富,这是明智之举。吴田笑着说:“饥荒之年卖掉粮食获取一点小利已经足够了,为什么要趁灾牟利呢?这是以邻为壑,幸灾乐祸,苍天百姓都不会同意的。”于是打开粮仓把粮食全部平价卖给人们。
【延伸阅读】
徽商往往甘当廉贾,求正当的商业利润,决不乘人之危。大多数徽商在经营中一般都能坚持薄利的原则。明代南京城内有典铺500余家,主要由闽商和徽商经营。闽典利息高达三分四分,而徽典取利仅一、二、三分,自然“人情最不喜福建”。程锁在溧水经商,这里惯例是春天贷款下户,秋天倍收利息。但程锁贷款只取一分之利。某年丰收谷贱,程锁仍按往年价格收贮。翌年大灾谷贵,而他“出谷市诸下户,价如往年平”(《太函集》卷61),树立起良贾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