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非儒术①无以亢吾宗。
【译注】
①儒术:儒家的原则、学说、思想。
除了儒术就没有能够振兴我们宗族的东西了。
辑自汪道昆《太函集》(万历十九年金陵刊本)卷67,《明赠承德郎南京兵部车驾司署员外郎事主事汪公暨安人郑氏合葬墓碑》。
【感悟】
徽商对儒学十分重视。中国古代王朝(当是唐代)曾经有过商人及其子弟不得参加科举的规定,后来的王朝或有沿袭。明朝初年也有过类似的规定,但到明朝中后期,这项限制基本消亡,商人子弟也有习儒业、考科举、得官职的机会。于是徽州“三贾一儒”,其俗“不儒则贾”。徽商有不少人本意业儒,从商是因为家境不裕或者继承祖业的需要。所以经商成功后,令子弟业儒就成为他们的夙愿之一。
【故事链接】
程长公“始学为儒,将就业,会父疾,命处士当户,乃从父受贾,以盐策贾吴越间”(汪道昆《太函集》卷47,《明故处士程长公孺人方氏合葬墓志铭》)。
由于家庭的需要,程长公不得不舍儒从商。后来经商成功,成为“上贾”。“二子皆补太学生,行且入仕。孙男八,补郡诸生一人,县诸生二人”(汪道昆《太函集》卷47,《明故处士程长公孺人方氏合葬墓志铭》)。有些商人即使从商前没有业儒的明确要求,然经商成功后,子弟业儒仍然是其愿望。不少经商成功的商人,有两个儿子的,一般都会使一人业儒,一人经商,譬如,汪海从父业贾,经商成功后,“授二子职,各以其材。命体仁承家,其世吾业,为主器;体义治经术,其从叔父入太学”(汪道昆《太函集》卷55,《明处士兖山汪长公配孙孺人合葬墓志铭》)。
【延伸阅读】
徽商贾业致富,积极投身于家族、社会的公益、慈善事业,这是儒家重血亲人伦思想的表现,也是商人提高自身地位、声望,构建其独立人格的需要。譬如:吴处士荣让,经商积累至“巨万”后,“立宗祠,祠本宗,置田以共祀事……召门内贫子弟,悉授之事,而食之……桐庐立义塾、义仓,皆仿古人遗意。诸所建置,即缙绅学士自以为不如……所至梁津证道,赴义如流”(汪道昆《太函集》卷47,《明故处士吴公孺人陈氏合葬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