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商四十年,国家有大典礼及工程灾赈,兵河饷捐,上官有所筹画,春皆指顾集事》原文解读|译文|感想

【原文】

为总商①四十年,国家有大典礼及工程灾赈,兵河饷捐,上官有所筹画,春皆指顾集事。

【译注】

①总商:也称商总,为清政府在垄断行业特许商人中指定为首领的殷实商户。嘉庆年间在广州十三行中设立总商,总理洋行事务。道光以前在盐商中也有总商。

这句话的大意是,江春做总商一职四十年,当国家有大典礼、赈灾、募捐等活动的时候,只要上级官员有所筹划,他一定积极参与、完成这些事。

辑自英杰《续篡扬州府志》卷15《人物志七·流寓》。

【感悟】

乾隆中后期的盐务总商江春由于捐输报效频繁,财力日渐消乏。乾隆三十九年(1775),弘历可怜其家产消乏,加恩赏借库银三十万两,让他作本生息。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徽商这种不顾个人财力无私地资助公益事业的行为,值得称许。

【故事链接】

自明中叶以来,许多徽商都采取主动“输献”的办法,打理好与官府的关系。据《明神宗实录》卷36记载:万历二十九年(1602),两淮税监鲁保“进银内”库,其中“税银一万六千九百三十九两,引价银五万六千两,补解银七百五十两,输献吴时修等银九万两”。明代的“输献”与清朝前期的“捐输”、“报效”极为相似,其用途主要是开支军费和大工程等,商人的目的只是在取得虚职后,可以享有豁免税收的特权。到了清代,捐纳制盛行。徽州盐商往往不惜重资,捐输报效,助军助赈。官府出于实际需要,大力鼓励富民出钱报效国家;作为回报,政府赏予虚衔。“许光国,徽州人,一世业淮鹾。……岁饥,捐资赈救,两赐顶戴,康熙三十年受封儒林郎。”这些儒林郎、七品顶戴之类很显然都是徽州盐商们用金钱买来的。

据嘉庆《两淮盐法志》统计,从康熙十年到嘉庆九年(1672—1805)的一百多年间,徽商(尤其是徽州盐商)在捐输、急公济饷、佐修河工、城工、灾赈、报效等名目下,捐输的财物共有:银3930.2196万两,米2.15万石,谷32.946万石。每次捐输,多则数百万两,少则十数万两。《清史稿·食货志》曰:“或遇军需,各(盐)商报效之例,肇于雍正年芦商捐银十万两,嗣乾隆中金川两次用兵,西域荡平,伊犁屯田,平定台匪,后藏用兵,及嘉庆初川、楚之乱,淮、浙、芦、东各商所捐,自数十万、百万以至八百万,通计不下三千万,其因他事捐输,迄于光绪、宣统间,不可胜举。”徽商为两淮、两浙盐商中坚,上述捐饷,报效实多出自徽州盐商。在连续不断的捐输、赈灾、助饷后,许多徽州盐商因贴尽老本而濒于破产。官场消费是徽州盐商利润消费的重要方面之一,有人估计该项费用占其利润比例应不低于40%。

从商人的眼光看,这应是一种特殊的“投资”行为。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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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霖生的父亲程谨轩在上海经营房地产,家资千万,他继承父业后在上海发展,数年以后,资金累积达白银6000万两,成为上海滩上屈指可数的巨商,时称“地皮大王”。晚年,程霖生企图操纵上海黄金市场,结果受到以孔家和宋家为代表的官僚买办资本的围攻,加上时局不稳,金价和房地价大幅下降而破产,靠变卖家财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