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先义①而后利②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
【出处】
《荀子·荣辱》。
【注释】
①义:正义,道义。②利:利益,私利。
【译文】
先正义后私利的人光荣;先私利后正义的人耻辱。
【赏析与启迪】
义利关系的处理,鲜明地体现出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素养。荀子把一个人对义与利的态度,作为判别其行为是光荣还是耻辱的标准:大公无私、舍生取义的人光荣,自私自利、见利忘义的人可耻。
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对人的一生至关重要。
当道德和法律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不同的选择决定不同的结果:固守原则,坚持正义,不违背良心,不逾越法律,即使一时清贫,却换来一生的心安理得;利令智昏,道德沦丧,铤而走险,践踏法律,纵然富贵一时,必定不会长久。
懂得义利之辨,明白先义后利的重要意义,无论面对何种诱惑,一定要在心中筑牢道德和法律的樊篱,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人生价值取向,才不致迷失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