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贵多变,国贵少变任法去私》原文与赏析

《主贵多变,国贵少变任法去私》原文与赏析

兵行敌所不敢行,强。事兴敌所羞为,利。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商君书·去强》)

【注释】事兴敌所羞为:儒家思想主张仁政,反对兼并战争,以此为耻;法家思想则与此相反。事:这里指战事。

【译文】敌人不敢做的事,我们敢做,我们必然强大。敌人认为可耻的事情,我们敢干,我们必然得到利益。君主的计谋贵在灵活多变,国家的法制贵在稳定少变。

【评说】法家不承认义大于利,主张一切以功利为目的,唯利是图,所以除了法律之外,无所谓什么道义原则,也不需要道德观念的束缚。但是治国不同于用兵,用兵讲求多变,崇尚兵不厌诈,治理国家往往需要坚持一个公正合理的原则。当然,如果改变僵化的观念能够给民众和国家带来长远的利益,那么,这样的变化必将会受到举国上下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