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换概念》原文与赏析

《偷换概念》原文与赏析

如伎儿,王前作乐,王许千钱。后从王索,王不与之。王语之言:“汝向作乐,空乐我耳;我与汝钱,亦乐汝耳。”(《百喻经·伎儿作乐喻》)

注释

①伎:歌伎,指乐师。②作乐:演奏。

译文

乐师为国王演奏音乐,国王答应给他一千这钱。演奏完后,乐师向国王索取工钱,国王不给,反而对他说:“你演奏给我听,只不过使我空欢乐一场,我说给你一千这钱,你听了,已经也让你欢乐了一场。”

感悟

国王的逻辑是:我听了音乐后一无所得,是“空”;你没有拿到工钱,也是“空”。你的演奏让我“乐”,我说给你工钱(尽管没有给)也让你“乐”,因此我们之间是公平的。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因为国王所得到的是真实的“乐”,而乐师所得到的是被欺骗的“乐”。国王的逻辑,无非是为掩盖他的言而无信的行径作辩解。

说到诚信,不由想到当前我们社会生活中的诚信缺失情况。这种状况的出现决非“一日之寒”,要消除这种状况也决非一蹴而就。解决这一问题,既要有信心,又要有耐心。倘若丧失了信心和耐心,就会认为当今社会诚信沦丧、无药可救,就会产生悲观消极的心理,这对建立诚信社会是十分不利的。我们要坚信,诚信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诚实守信终将战胜背信弃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