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好,好之》原文与赏析

《民之所好,好之》原文与赏析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大学》十一)

注释

①好:喜欢。②恶:厌恶。

译文

百姓喜欢的,你就喜欢;百姓厌恶的,你就厌恶。那样你才称得上是百姓的父母官。

感悟

想做一位老百姓拥戴的父母官,其实很容易,就是“民好,好之;民恶,恶之”,以民为本,亲民,富民,与民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