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如山,罚如溪》原文与赏析

《赏如山,罚如溪》原文与赏析

武王问太公望曰:“吾欲少间而极用人之要。”望对曰:“赏如山,罚如溪。太上无过,其次补过。使人无得私语,诸罚而请不罚者死,诸赏而请不赏者死。”(《兵教下第二十二》)

【注释】①少间:短时间。②极:穷尽,此指通晓、洞悉的意思。

【译文】周武王问太公望说:“我想在极短时间内就能通晓用人的要诀。”太公望回答说:“赏赐应如大山那样高重,刑罚应如溪流那样深厚。最好是赏罚没有过失,其次是万一赏罚有误,赶紧补救过失。应该使手下人不得私自议论赏罚,凡是罪该当罚而请求不罚者处死,凡是有功当赏而请求不赏者处死。”

【评说】罚和赏犹如将帅们治军的两手,须臾不可分离。军队只有铁的纪律,才能令行禁止,才有岳家军、戚家军的威震四方,战无不胜。将帅还要体恤兵卒,关心手下,犹如吴起之爱兵如子。追求上进是每个士兵的共同心理。通过奖赏激励士兵的“荣誉感”,就能使他们赴汤蹈火,宁死不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