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取可不取,取伤廉则不取》原文与赏析
孟子曰:“可以取①,可以无取,取伤廉②(则不取);可以与③,可以不与,与伤惠④(则不与);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⑤(则不死)。”(《孟子·离娄下》二十三)
注释
①取:接受,接收。②伤廉:伤害廉洁,有损廉洁。③与:给予,赠送。④伤惠:有损惠爱之心。⑤伤勇:伤害、有损于勇敢。
译文
孟子说:“(对于别人所给的东西)可以接收也可以不接收,如果接收了有损于廉洁,那就不接收。在可以赠送给别人东西、也可以不赠送的情况下,如果赠送了有损于恩惠、爱心,那就不赠送。在可以丧命也可以不丧命的情况下,如果丧命有损于勇敢(如无谓的牺牲),那就不要丧命。”
感悟
孟子的第二句话说得太好啦!赠与是好事,但赠与行为不可伤了爱心和受赠者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