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无二令,二令者诛》原文与赏析

《军无二令,二令者诛》原文与赏析

将军受命,君必先谋于庙,行令于廷。君身以斧钺授将,曰:“左、右、中军皆有分职,若逾分而上请者死。军无二令,二令者诛,留令者诛,失令者诛。”(《将令第十九》)

【注释】①斧钺(yuè):原为两种兵器,常被用作执行军法的杀人刑具,这里作为统率全军的权力象征。②分职:职责。

【译文】将军接受任命,国君必须先在太庙谋议领兵人选,然后在朝廷正式发布命令。国君亲自把斧钺授予将军,说:“左军、右军、中军,各有自己的职责,如有越级请示的处死。军中不许有两种命令,擅发命令者诛杀,截留命令者诛杀,贻误命令者诛杀。”

【评说】正所谓军令如山,军中无戏言。一支富有战斗力的军队,必定有铁一般的纪律;一个合格的士兵,也一定有强烈的纪律观念。同样,纪律也是一个组织和团队文化的精髓。纪律是它们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没有了纪律,它们就会像一盘散沙,失去前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