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令之行,必待近者之胜》原文与赏析

《凡令之行,必待近者之胜》原文与赏析

凡令之行也,必待近者之胜也,而令乃行。故禁不胜于亲贵,罚不行于便辟,法禁不诛于严重,而害于疏远,庆赏不施于卑贱,而求令之必行,不可得也。(《管子·重令》)

【注释】胜:制服。便辟:指国君左右的宠臣。严重:罪行严重的人。

【译文】凡是要施行法令,必须先制伏君王亲近的人,然后法令才能得到施行。所以,禁令如果不能制服君王亲近的人或身份尊贵的人,刑罚如果不能施加于君王身边的宠臣,法律禁令如果不惩罚罪行严重的近臣而对关系疏远的臣子从重量刑,奖赏如果不肯给予出身低贱的人,还指望法令一定能够施行,是办不到的。

【评说】权势往往会为违法犯罪提供便利,也会为违法犯罪提供庇护。法不阿贵,只有能够突破这一障碍,才有可能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