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令不足以使下》原文与赏析
凡国有不听而可以得存者,则号令不足以使下;有犯禁而可以得免者,则斧钺不足以威众;有毋功而可以得富者,则禄赏不足以劝民。号令不足以使下,斧钺不足以威众,禄赏不足以劝民,若此则民毋为自用。(《管子·重令》)
【注释】斧钺(yuè):指刑罚。
【译文】凡是国家存在人不听政令却能够相安无事的情况,号令就不足以役使臣民;存在人触犯法律却免于处罚的情况,刑罚就不足以威慑民众;存在人没有功劳却捞得财富的情况,奖赏就不足以鼓励民众。号令不足以役使臣民,刑罚不足以威慑民众,奖赏不足以鼓励民众,那么,民众就会不肯为君主效力了。
【评说】法律的威严不仅在于它严格、苛刻的规定,更在于它的严厉执行。法律所适用的对象不能够有例外,哪怕有一个人超越了法律,也就等于宣布了法律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