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①相恶,交相贼②,必得罚。
【出处】
《墨子·天志上》。
【注释】
①别:区别、区分或分别。②贼:残害、害。
【译文】
顺从天意的人,互敬互爱,互惠互利,必定会得到上天的赏赐;违反天意的人,互相厌恶,互相残害,必定会受到上天的惩罚。
【赏析与启迪】
墨子认为,所谓的“天”是有意志、有感觉的神,具有超自然和超人的神秘力量,凌驾于人间帝王之上,对人世间的一切进行监督和赏罚。他把天看成是有意志的神,并承认鬼神的存在,是由于他所代表的小生产劳动者阶层自身力量弱小,只好假天之意,来表达其愿望和主张。
摒弃这句话中对鬼神的迷信成分,应当看到,墨子的兼爱思想对现代人仍具有警示意义。人生在世,如果大家都能互敬互爱、互惠互利,人间就会像天堂般美好。反之,人与人之间如果互相厌恶、互相残杀,人间就会变得如同地狱般恐怖。
在现代社会,一个有良知的人,懂得与他人互助友爱、和衷共济,必定会有美满的人生;一个丧尽天良、作恶多端的人,必然会受到惩罚,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