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凤诏
【溯源】
晋·陆翙《邺中记》:“石季龙与皇后在观上为诏书,五色彩凤著口中,凤既衔诏,侍人放数百丈绯绳,辘轳回转,凤凰飞下,谓之‘凤诏’。凤凰以木作之,五色漆画,脚皆用金。”
【释义】
指皇帝颁发的诏书。
【故事】
后赵皇帝石虎在位时,发明了一种颁发诏书的形式。当时在漳河的南岸,建起了一座凉马台,因主要用于检阅兵马,所以也叫阅马台,台基高五丈,台上建有观楼。每当颁发诏书时,石虎和皇后一起坐在高高的观楼上,用五色纸写好诏书,然后将诏书放在一只由木头做成的风筝上,风筝制成凤凰的形状,身上描金绘彩,五色斑斓,凤凰的脚用金子制成,将诏书置于凤凰的嘴中,凤凰系在百丈长的绳子上,每当下诏时,安排专人飞快地转动轱辘,“凤凰”口衔诏书翩翩而降,大臣们则跪拜在楼下接受诏书。意思是诏书来自天意,称之为凤诏。据专家考证,这种木制风筝与后来的纸制风筝还是有区别的,它不是借助风力,而是靠轱辘转动绳索进行操作,它的翅膀和嘴均能活动。
这则故事反映了北朝时期高超的风筝制作水平。北齐的开国皇帝高洋是个残暴的统治者,他推翻了元氏政权后,担心元氏家族复辟,先后杀死元氏家族成员七百余人。高洋杀人的方式多种多样,他将众多囚犯押到金凤台上,让他们乘着席做的风筝从台顶上往下飞降,致使许多人从空中坠地而死,唯有一个名叫元黄头的飞到城外,降落在荒野上,得以生还。但他后来还是被高洋找个借口杀死了。
【智慧语林】
风筝是一种娱乐的工具,但统治者却独出心裁,赋予了它附加的功能。用风筝当作屠戮罪囚的工具,暴露出统治者的野蛮和残暴。而用风筝传递诏书费时费力,而且还要受到天气和季节的影响,所以这种方式难以传承下来,只是满足皇上一时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