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不鼓不成列》注释,意译与解说
宋襄公①与楚人战于泓②。宋人既成列矣,楚人未及济③,右司马购强④趋而谏曰:“楚人众而宋人寡,请使楚人半涉, 未成列而击之, 必败。”襄公曰: “寡人闻君子曰: ‘不重伤,不擒二毛⑤,不推人于险,不迫人于阨,不鼓不成列。’今楚未济而击之,害义。请使楚人毕涉成阵,而后鼓士进之。”右司马曰: “君不爱宋民, 腹心不完⑥,特为义耳。”公曰:“不反列且行法。”右司马反列,楚人已成列撰阵矣⑦。公乃鼓之,宋人大败,公伤股,三日而死。此乃慕自亲仁义之祸夫!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注释】
①宋襄公:名兹父,公元前650—636年在位。②泓:泓水,在今河南柘城县西。③济:渡河 ④右司马:官名,掌军事。购强:右司马的名字。⑤二毛:指头发斑白的老年人。⑥腹心不完:指内部不巩固。⑦撰阵:摆阵, 布阵。
【意译】
宋襄公和楚国大军在泓水之滨交战。宋兵已经列好阵势,楚军还未渡过河来。这时,宋国右司马购强疾步向襄公献策说:“楚军多而宋兵少,请大王趁楚军正在过河, 尚未列队,下令发动攻击,那他们必败!”宋襄公说:“我听君子讲: ‘交锋时,不再杀伤已经受伤的对手,取胜时,不擒获头发斑白的敌人;人处于险地,不投石下井;人处于困境,不逼他走投无路;不进攻尚未列成阵的队伍。’现在楚军尚未完全渡河,我们发动进攻,是有害仁义的行为。让他们全部渡过河,列好阵势以后,再鸣鼓挥兵进击。”右司马听了,劝道:“您这是不爱护我们宋国的百姓,自己的国家受到损害,还有什么仁义可谈呢!”宋襄公恼羞成怒,呵斥道:“再不返回队列中,我就要执行军法了!”右司马购强只好回到队列中。等到楚军全部渡过河来,列好阵势,宋襄公才下令鸣鼓进击。结果宋兵被打得大败,襄公的大腿也受了重伤,三天以后就死了。这就是爱好所谓仁义而招致的祸害啊!
【解说】
两军交战,你死我活,根本容不得半点客气,讲什么仁义。宋襄公“仁”迷心窃,“礼”令智昏,结果“慕自亲仁义之祸”,落得个兵败身亡。这确是对仁义道德宣扬者的辛辣批判。韩非作为法家的重要代表,他主张在治军中“远仁义,去智能,服之以法。”他认为,如果以礼治军,“兵不免于弱,政不免于乱”,“卑主危国者之必以仁义智能也”,因此,“浅薄于争守之事,而务以仁义自饰者,可亡也。”他觉得“仁义”不但不能“尊主国安”,而是十足的亡国之道。在这里,他继承和发展了商鞅“以战去战”的思想,认为只有采用急风暴雨般的暴力来对待暴力,然后才能达到“夺然后义,杀然后仁”的境地。应该说,韩非的这些以“法”治军思想对加强新兴地主阶级专政,防止奴隶统治复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的是,韩非在这里其实也严重误解了孔子提倡“仁义之师”的主张。在孔子那里,其实并没有提倡在临阵对垒时和敌军讲仁义。“仁义之师”是指在政治上争取民心才能取胜的意思,和宋襄公的这种所谓“仁义”的作战方式不能混为一谈。不过,这则寓言也确实从客观上提醒了我们:战争是对敌人的,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因此,毛泽东同志在《论持久战》中也提出:“我们不是宋襄公,不要那种蠢猪式的仁义道德。”这真可谓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要害。
【相关名言】
一个人从另一个人的诤言中所得来的光明比从他自己的理解力,判断力中所得出的光明更是干净纯粹。
——英国·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