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花杀人
清朝山东单县有个人在田里劳动,他的妻子送饭给他吃。吃完这顿饭,却突然死去了。
家中公婆都说是媳妇毒死了他们的儿子。于是,告了媳妇的状,媳妇忍受不了酷刑,只好屈打成招。
这媳妇被临禁之后,天竟然一直没有下过雨。当时,有个姓许的人到山东做官,他见人们到处祈雨,感到十分奇怪。于是,向有关人员询问道:“这里有冤案吗?”许某从那些人身上无法得到正确的解答。便亲自审问囚犯,轮到那个媳妇,他心想:夫妻一起生活,希望白头到老。倘若要谋害丈夫,投毒杀人,一定十分秘密的,怎能在亲自送饭到田野时进行?
于是,许某向那媳妇询问起她原来所送的食物,及经过的地方。媳妇回答说:“我送的是鱼汤和米饭,只经过一片荆树林,此外,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了。”
许某听那媳妇这么说,忙叫人买鱼来做饭,把荆花放在饭菜里,拿猪狗来作试验,结果,猪狗吃了都死去。至此,案情真相大白了,那媳妇的冤情也随之洗雪了,当日大雨倾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