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字义,《据》字的字形演变,小篆隶书楷书写法《据》

“据”是形声字。小篆从手,居声。隶变后楷书写作“据”。汉字简化后,又作了“據”(从手,豦声)的简化字。

《说文·手部》:“據,杖持也。从手,居声。”(據,用手杖扶持。从手,居声。)

“据”的本义为手蜷曲不能直伸,读作jū。如《经·豳风·鸱鸮》:“予手拮据,予所捋荼。”引申指经济困难,周转不灵。如“经济拮据”。

用作“據”的简化字时,表示依仗、依靠,读作jù。如《诗经·邶风·柏舟》:“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进而引申指根据、援引、凭借。如“据理力争”。

又引申指占据、占有。如《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又引申指可以用做证明的事物、凭证。如《三国志·吴书·张昭传》:“经有明据,传有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