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
“具”是会意字。甲骨文中间是“鼎”,下部为手,用手捧鼎会酒食具备之意。金文中间是“貝”。隶变后楷书写作“具”。
《说文·収部》:“具,共置也。从収,从貝省。古以贝为货。”(具,供给设置。由収、由貝省会意。古时候用贝作钱财。)
“具”的本义是指准备饭菜酒席。引申泛指备办、准备。进而引申为具有、具备。如“别具匠心”、“独具慧眼”。后来引申为一般的用具,作名词的构词语素。如“玩具”。
还可以作量词,只用于“棺材”、“尸体”和某些器物,如“一具尸体”。
由准备得完全引申为完全,此义后世均写作“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