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
“舍”是象形字。金文上部像屋顶,中间的“干”像顶柱与横梁,下部“口”像砖石墙基。小篆形体与金文大体相同。隶变后楷书写作“舍”。
《说文·亼部》:“舍,市居曰舍。从亼、屮,象屋也;囗象筑也。”(舍,宾客居住的房子叫舍。从亼、屮,像屋子;囗像筑的坦墙。)
“舍”的本义是房屋。如杜甫《客至》:“舍南舍北皆春水。”
用作动词,又引申为住宿。如《庄子·山木》:“舍于故人之家。”意思是住在故人的家里。进而引申表示止息、停留。如《论语·子罕》:“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由止息之义引申为停止、放弃。如《孟子·告子上》:“舍生而取义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