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福”是会意字。甲骨文左为祭坛,右为双手捧着酒坛之形,会拿酒祭神,祈求幸福之意。隶变后楷书写作“福”。
《说文·示部》:“福,祐也。从示,畐声。”(福,(神明)降福保佑。从示,畐声。)
“福”的本义是求福。后来作名词,与“祸”相对。如《老子》第五十八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引申指护佑。如《左传·庄公十年》:“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又引申指行礼致敬。如《官场现形记》第四十四回:“马老爷才赶过来作揖,瞿太太也只得福了福。”
“福”还可以用在书信中,表示良好的祝愿。如“福安”、“福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