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
“祭”是会意字。甲骨文从示(祭台),从又(手),从肉,会以手持肉置于祭台上致祭之意。金文大体相同。小篆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祭”。
《说文·示部》:“祭,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祭,祭祀鬼神。从示,用手拿着肉供奉神前。)
“祭”的本义是祭祀。旧时祀神、供祖或以仪式追悼死者都可称“祭”。如“祭天”。
祭祀时人们口中念念有词,所以又引申指念咒、使用法宝。如“祭起法宝”中的“祭”就是指使用。
祭祀要杀牲,故又泛指杀。如《礼记·月令》:“鹰乃祭鸟。”意思是老鹰于是捕杀鸟儿。
此外,“祭”还用作古国名。春秋时代有一个姬姓国叫“祭”(亦写作“郏”),读作zh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