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
“格”是会意兼形声字。甲骨文像一只脚(倒着的“止”)进门的形状。金文另加义符“木”。小篆从木从各会意,各兼表声。隶变后楷书写作“格”。
《说文·木部》:“格,木长貌。从木,各声。”(格,树木枝条长的样子。从木,各声。)
“格”的本义为树木的长枝条。由枝条之间交错引申指木栅栏。如杜甫《潼关吏》:“连云列战格,飞鸟不能逾。”又引申指横栏、方框。如“方格”。进而引申指标准、规则、尺度。如成语“不拘一格”,就是不局限于一种规格或标准。又引申指风仪、品质。如“格调”。
由枝条交错引申指相抵触。如“格格不入”。
又引申指推究。如成语“格物致知”,即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又引申指击打、追杀。如“格杀勿论”、“格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