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采”是会意字。甲骨文上部是一只手,下部是一棵树,表示手在树上表示采摘。金文形体基本上与甲骨文相似。小篆的字形线条化了。隶变后楷书写作“采”。
《说文·木部》:“采,捋取也。从木,从爪。”(采,摘取。由木、由爪会意。)
“采”的本义是采摘。如陶渊明《饮酒》:“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引申为搜集。中国古代称民歌为“风”,人们把搜集民间歌谣叫做“采风”。
又可以引申为选取。如《史记·秦始皇本纪》:“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
还可引申为风度、神采。如李白《白马篇》:“酒后竞风采,三杯弄宝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