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字义,《语》字的字形演变,小篆隶书楷书写法《语》

“语”是形声字。小篆从言,吾声。隶变后楷书写作“語”。汉字简化后写作“语”。

《说文·言部》:“語,论也。从言,吾声。”(語,辩论。从言,吾声。)

“语”的本义是交谈、谈论。如《论语·述而》:“子不语:怪、力、乱、神。”又特指谚语、俗语、成语之类。

还指表示语言的动作或信号。如“手语”、“灯语”。

除了人之外,其他事物发出的声音也可以称“语”。如白居易《琵琶行》:“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所谓“琵琶语”,就是指琵琶弹奏出的声音。

“语”还读作yù,表示告诉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