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
“直”是会意字。甲骨文下部是一只横着的眼睛,上部有一竖线,会视线直之意。金文变得复杂了,但意思不变。小篆与金文相似。隶变后楷书写作“直”。
《说文·部》:“直,正见也。从,从十,从目。”(直,正视。由、由十、由目会意。)
“直”的本义为直视。引申为不弯曲,与“曲”相对。
由不弯曲,又可以引申为正直、公正。如“心直口快”、“理直气壮”。又引申表示一直到底、不经周转。如“直拨电话”、“直辖市”。
用作副词,表示一直、径直。如《史记·李将军列传》:“(李)敢独与数十骑驰,直贯胡骑。”意思是李将军敢与数十骑兵飞马奔驰,径直从胡兵中贯穿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