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字义,《政》字的字形演变,小篆隶书楷书写法《政》

“政”是会意兼形声字。甲骨文、金文和小篆都从攴,从正,会采取措施使正确之意,正兼表声。隶变后楷书写作“政”。

《说文·攴部》:“政,正也。从攴,从正,正亦声。”(政,正。由攴、正会意,正也表声。)

“政”的本义为纠正它使变正确。如《墨子·天志上》:“无从下之政上,必从上之政下。”

泛指匡正、治理。如《后汉书·桓谭传》:“盖善政者,视俗而施教,察失而立防,威德更兴,文武迭用。”

又引申指政策、法令。如古人常说的“仁政”。

也指执行国家权力的机关,即政府。如“拥政爱民”。

还指家庭或团体生活中的事务或规则。如“家政”、“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