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字义,《罚》字的字形演变,小篆隶书楷书写法《罚》

“罚”是会意字。金文、小篆从网,从言,从刀,会言语触犯法网要受轻刑之意。隶变后楷书写作“罰”。汉字简化后写作“罚”。

《说文·刀部》:“罰,罪之小者。从刀,从詈。未以刀有所贼,但持刀骂詈,则应罰。”(罰,轻微的犯法行为。由刀、由詈会意。没有用刀对人有所伤害,只是拿着刀骂人,就应该处罰。)

“罚”的本义指罪过、过错。如《左传·成公二年》:“贪色为淫,淫为大罚。”

用作动词,指惩治、处罚。如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如不成,罚依金谷酒数。”又如“惩罚”、“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