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
“夺”是会意字。金文从鸟,从手,会鸟从手中飞走之意。小篆字形变化不大,并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奪”。汉字简化后写作“夺”。
《说文·奞部》:“奪,手持隹失之也。从又从奞。”(奪,手里持握的鸟失去了。由又,由奞会意。)
“夺”的本义为鸟飞脱。引申指照耀。如“光彩夺目”。后又借用指强取。如“巧取豪夺”、“争权夺利”。进一步引申指(强迫)改变。如《论语·子罕》:“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又引申指用力冲开。如“夺门而出”。进而引申指胜过、压倒。如“巧夺天工”、“喧宾夺主”。又引申指做决定、裁定。如“裁夺”、“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