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字义,《司》字的字形演变,小篆隶书楷书写法《司》

“司”是指事字。甲骨文的左下部是口,右边是一只手,用手遮在口上,表示一个人用口发布命令。金文大致相同,小篆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司”。

《说文·司部》:“司,臣司事于外者。从反后。凡司之属皆从司。”(司,在外办事的官吏。由“后”字反过来表示。大凡司的部属都从司。)

“司”的本义为发布命令。发布命令的人一般都是主管事务的人,故引申指职掌、掌管。如《韩非子·扬权》:“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也引申也指官府、官署。唐宋以后,尚书省各部下辖诸司。如韩愈《论变盐法事宜状》:“又宰相者,所以临察百司,考其殿最。”